• 5

惡房客偽造文書

看不太懂 你要辦甚麼自用 ,請自行釐清 是稅務局 還是地政事務所。不然還真難幫你解答?!
JINDERLANDOFFICE wrote:
不知道你的問題點在...(恕刪)

不好意思,因為第一次買房所以不確定稅法及辦理入籍的單位名稱
我只是接收到戶政(地政?)單位的通知,有人拿104~105年的租約去其它政府單位去辦理政府補助優惠(實際辦理內容名稱戶政說不能告知),造成居住的房子變非自用住宅了。
melody.day wrote:
其實有點樓主要留意...(恕刪)

我去辦理入戶的時候她確實已經遷出,至於證明自住部分,有請戶政單位歡迎隨時查看..只是他們可能沒有時間和此作業程序
叫我用租約或是寫個證明書(內容約略告知自用狀況)向他們申請複查。
只是想到有人自己改租約,然後好聲好氣的請她幫忙寫個證明,說現今已無租約,卻被她掛電話就很火大

住在台北的台中人 wrote:
很多人根本就搞不清...(恕刪)

已經在找資料提供給承辦單位,謝謝大大的解說
希望此事件能趕快落幕,後續的事情就交給政府和那房客自行去處理。
租屋,是法律上要報稅的,如果那個房租上寫不能報稅是不可以的,是不合格的租約,
但真正錯在房東上,你就明明讓對方可以報稅,入戶籍,事前都說可以。
現在不租,別人也退給你房子,
但去申請自用,當然不行啊,因為這是法規規定的。
不然你去告國稅局吧!!

因該是房東不知道只要有報稅,就不能當自用稅率來算,只能等明年時,就可以申請自用了。

煩啊~ wrote:
各位先進大家好
我有...(恕刪)

既然是偽造文書,這是公訴罪,你可以去警局報案。
地政請你提供證明,那你就提供報案證明,然後提出說明文件或是什麼切結書之類的,請他們複查,不然就請地政提出"要你提出什麼證明"。
你都說有遷出戶口的資料,順便附上那個給他,跟他講說先前有租任契約(提供先前租任契約),偽造文書的報案單,遷出戶口的資料...等。這樣應該就足夠吧
你是屋主,沒有道理別人可以任意填寫資料詐騙補助金而你不能停止的,打1999不知道有沒有用
我是水瓶子,請叫我瓶子,英文是叫不出來的啦,我什麼都沒掌握好,如今我能做的就是抓住騎單車的這快樂時光
小輝哥 wrote:
租屋,是法律上要報...(恕刪)


我記得所得稅是5月報的吧。而這位老婦人是在今年初與樓主的租約到期後,已經不知道搬去哪裡住了,戶籍也遷出了。
所以如果她五月真的仍然以去年與樓主租屋時的資料來報稅,那就有問題啦。
因為今年她已經沒有那棟屋子的租約了(當然搬出後也沒有為了樓主的屋子付出任何一毛租金),
所以她就算要報稅或是申請租屋補助,也應該是要以她今年(現在)居住的租屋處的資料來申請,而非已經失效(然後可能還變造過)的舊租約。

說白話點,您的論點是建立在樓主與老婦人簽約後,於租約有效的期間內,決定提前終止租約。但是已於今年的租金收入已報稅,所以自然不能申請自用稅率

但是實際上樓主的情況是,樓主與老婦人簽訂契約是最少一年前的事,而今年初已經約滿搬出了。
所以樓主今年根本沒有將房屋出租,自然也就不該出現老婦人報稅時提出這一筆租金支出的狀況。
但是老婦人很明顯是以已經過期的舊約下去單方面更改後,提出租金補助的申請(然後既然申請的租金補助,那麼老婦人的稅單上當然就會有這筆租金支出的資料,連帶的影響到樓主的房屋稅稅率)
而樓主目前就變成了:明明是自己住,而且根本沒收到不毛租金,卻要因為這筆只在書面上存在的租金,而被以非自用的房屋稅率扣稅)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