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狸狸 wrote:公家單位的辦事態度惡劣.一付就是你懂啥屁也來自己辦的態度. +1為了處理遺產,我在桃園稅務局與蘆竹地政事務所吃過虧,就算財政部願意還我錢,到現在桃園稅捐處欠我的印花稅還是打死不肯還我!不然所有流程真的不難,有的時候反而是公務人員比你還不懂,但打死不認錯!所以就是別遇到該死的公務人員是對了!
我在中壢區辦過遺產繼承, 我是覺得現在公家機關表單都有範例可以參考,比較麻煩的是分割協議書沒有標準, 但承辦人員還蠻熱心的跟我說哪邊寫錯了,不過我遇到的是比較年輕的公務員, 不過買賣房屋我是一定找代書也要履約保證,
其實買賣雙方都希望6%是回饋到自己的口袋現在仲介能收到買1%,賣2%應該就能接受了仲介之所以能生存就是因為舌燦蓮花的功力,加上厚臉皮周懸在買賣雙方之間硬把交易撮合一般屋主聽到買方出價差太低通常也懶得打電話給對方了很難談到彼此接受的價格小弟曾自售過一次,因工作遷調趕著成交6%幾乎全部折給買方代書費就沒辦法省了,因為彼此防著對方,代書除了代辦外,也算公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