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環署廢字第0960013432號函
【解釋日期】 096年03月03日
【解釋內容】 說明:依本署95年5月3日環署廢字第0950033793號公告指定廢棄物清理
法第2條第1項第2款之事業,其中(七)連鎖速食店,係指從事提供便
利性速食品,而以連鎖型態經營者之行業。本案函詢之便利商店,係為提
供顧客所需之便利性商品如速食品、飲料、日常用品及服務性商品以滿足
顧客即刻所需,而非為以提供便利性速食品且提供座位供顧客點叫後可在
現場食用為主之經營型態,故其非屬前述廢棄物清理法所稱之事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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