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蹟大師 wrote:
對阿!妳爸買的為什麼他不能賣啊?...(恕刪)
他爸買的,問題是登記在兒子名下
台灣民法規定不動產是登記制,登記誰的名字就是誰的
不是自己的東西為甚麼可以賣??
再來
不是他爸爸的房產.....當然一樣可以賣
一個成年人沒有被禁治產宣告,就有完全行為能力跟相對人成立買賣契約
這個契約是有效的
對方付錢,樓主爸爸移交房子
現在就是約簽好了,買方要付錢,但是賣方交不出房子.....真正的所有權人不賣
所以買方要賣方付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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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還是去請教專業律師吧,找個有信譽的,不要找到司法黃牛,問題更大
要嘛是告你爸盜取跟盜用印章,主張這紙買賣契約無效,解除契約,恢復原狀
要嘛就是跟賣方.仲介談合解,錢賠一賠看能不能了事......記得和解書要簽好,免得又留伏筆
至於說仲介是不是用詐術欺瞞手段騙取賣方完成契約,或是涉嫌騙取違約金的部分
有證據的話你就告吧,除非是有錄音或錄影,偽造合約紙本之類的,不然很難舉證的
還是告對方詐欺阿
因為這兩種所產生的結果不太一樣
但是看起來你們輸面比較大
除非你們真的能舉證對方預謀的誘導式簽約
說真的我假如是買方
這種穩贏的官司我一定打
尤其買賣房屋的訂金下的都是幾十萬的訂金假如越多我告意願更高
你告我詐欺...最後一定不成立的我還反告誣告勒
假如合約不成立我就拿這份判決書..我就往你爸那邊下手
換告你爸....最後我一定不會輸而且一定拿的到錢
只是時間長短......而且一定是買方跟房仲跟代書三人互分
dsp9999 wrote:
很簡單的問題,首先...(恕刪)
cherrykid wrote:
問題
房仲在沒有屋主在的情況下,可以賣房嗎
他們的說法是父親保證沒問題就可以賣了?
那些資料是在當下房仲叫我爸簽的,也沒有我證件這樣就可以了?
這樣合約有效嗎?
問題2
如果檢察官起訴他們詐騙、偽造存書
那這麼合約就不成立了嗎?
反之
如果沒起訴就算是合約成立?
我就要賠錢?
問題3
刑事會先開庭還是民事?
如果民事先的話,那我要怎麼說我有告他們刑事,說合約無效所以我不用賠煒約金?
(因為沒錢請律師了。律師說這是另一個案件要另收費)
我知道我父親也有很大的問題,但是很多東西因為我父親也不懂
所以感覺我爸是被騙的,賣了低價的房子(原本就是我要回來自住的)
如果最後要我爸也成了偽造文書的人
也是最壞打算!
老實說你爸輸面比較大耶
沒事去跟人打合約你爸要負責任
並不是說這契約無效
契約是成立的
但是賣方是你不是你爸
就像A欠B錢
A出國不在改向A父親簽一張本票
那你能說這張本票無效嗎??
如果像你這樣說契約無效
那大家都可以拿契約來亂亂簽約騙騙錢不用負責任了
契約內容看一下是頭款拿多少賠多少~
對方要求你賠幾萬塊我覺得不過份..
如果你爸頭款就跟人收幾百萬可是要賠相同金額給對方的
你如果改告你父親詐欺偽造文書保證贏
不然我覺得你還是乖乖賠錢給對方
要怪只能怪你父親去給人家打契約
相信我..我父親是當代書40幾年了~
這種事遇過不少
契約效力很大..恐口無憑 才需要特立契約書附執為據
拿到法官面前法官也是照契約內容下去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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