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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院三讀通過房地合一稅明年元旦上路


cobrawu wrote:
有賣不出去的房子嗎?台北帝寶1千萬賣的話我馬上拿現金去簽約


沒有那個屁股還是別吃那個瀉藥 ...
每個月的管理費, 以及房屋稅土地稅等等, 都不是一般買得起千萬房產的人付得起的
就跟跑車一樣
ompcard wrote:
請問一下,「持有一...(恕刪)


扣掉所有交易成本, 裝潢成本, 家具成本後, 還有賺的45%
不過如果你能證明是非自願性的, 如轉職, 那就改課20%

mobile3803 wrote:
持有滿6年,並未出租,就是自用...(恕刪)

還要加上設有戶籍~
這裏的自用住宅定義:夫或妻、未成年子女設有戶籍;持有並實際居住連續6年且未供營業使用或出租
在為大家整理一下,各種對於房市的相關交易新聞。其實房市交易量爆低,
重點不在於政府打房,或者被網友唱衰,根本就是因為房價太高,下不了手。
http://superwjj.blogspot.tw/2015/05/20142015.html
看來可以大量買入9904股價了

房價大跌才會讓成交量成長

中間受益者絕對房仲業者無誤
APPLE-AIR wrote:
今天通過的新稅制,稅基是賣房利潤(稅基:房屋+土地實際售價-取得土地成本-土地漲價數額)!
即使短期課重稅達45%,還是留住了55%的利潤。
例子:短期賣屋售價1000萬,買賣價差100萬(買賣利潤)。
奢侈稅制: 課15% ,稅額 150萬。
(出售課稅後...賠了50萬)
房地合一稅制:課45%,稅額45萬。
(出售課稅後...賺了55萬)


獲利400萬以下不是免稅嗎?

還是交易400萬以下免稅?

如果1000萬的房子 賣自己人399萬以下就不用繳了是嗎?

有沒有贈與稅的問題??
團圓嚕 wrote:
幾乎可以確定以後不會有投資客了

這個法案對投資客不好不壞!
有利短期短進短出─如果覺得有風險,或者及需用錢,投資客可以平出,反正不用繳稅,即使要繳稅,反正賺不多,給個45%、35%沒甚麼大不了,反而風險降低。
中長期稅加高─但是20%跟企業營所稅17%比起來,可以接受...
所以本質是全民加稅,尤其針對土地買賣部分─以前只要土增,現在要土增+利得; 一般民眾是遺贈稅大漲...

說真的,個人觀察是符合政府加稅目的,以及建商土地取得成本大增,以後房屋要賣更貴。
不知道跟沒買房,想買房的人的關係是?這是他們想要正義? 怪怪的....



ryanku wrote:
政府估計每年都有稅收, 表示台灣每年買賣房賺的錢比賠得多, 是政府認證房價會繼續漲嗎? 吃驚


看到這句,我笑了...


subaru1018 wrote:

財政部長張盛和日前表示,根據日出條款,明年元旦以後取得房地,或2014年1月2日之後取得、且持有二年內出售房地,才適用新制,目前所有房屋持有者都不受影響!!

小弟資質不太好,這段話看不太懂??



意思是 2014年1月2日之後取得房屋,奢侈稅退場...

第一年內賣出,依新制,課土增稅+資本利得45%
第1~2年賣出,依新制,課土增稅+資本利得35%
滿兩年以後售出,維持舊制,課土增稅+ 資本利得X 房地比 納入該年度綜合所得稅


話說:今天有銀行經理找我聊天,竟然要幫忙爭取企業金融附擔保品利息1.9幾%!?想辦法要轉貸;
企金以前沒有2.5%以上哪可能!前陣子小彭發公債效應嗎?台灣在QE了?

這是一個後門不是嗎??
報帳的收據怎麼開都可以...

ryanku wrote:
扣掉所有交易成本, 裝潢成本, 家具成本後, 還有賺的45%
不過如果你能證明是非自願性的, 如轉職, 那就改課20%...(恕刪)

刪~


APPLE-AIR wrote:
個人認為這是一個合...
今天通過的新稅制,稅基是賣房利潤(稅基:房屋+土地實際售價-取得土地成本-土地漲價數額)!
即使短期課重稅達45%,還是留住了55%的利潤。
例子:短期賣屋售價1000萬,買賣價差100萬(買賣利潤)。
奢侈稅制: 課15% ,稅額 150萬。
(出售課稅後...賠了50萬)
房地合一稅制:課45%,稅額45萬。
(出售課稅後...賺了55萬)
(恕刪)

ryusiantw wrote:
刪~...(恕刪)


所謂400萬免稅條件必須符合自住+居住滿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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