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phen02 wrote:你還是不懂我老了,...(恕刪) 沒問題啊這個不必擔心吧~如果以後要賣屋還有獲利那就繳稅啊,畢竟如果賣屋獲利400萬以上要繳稅那也很合理啊,如果未來房市不好賣掉沒賺錢那也就沒有這個問題了啊.......
很多人會說賺錢繳稅天經地義,但自住需求的老百姓買屋本不在賺錢獲利,跟那些投資就是要賺錢的人大不相同!對於很多一輩子就只有一間房自住的人來說,賣了房就沒地方住了,要賣房不外乎就是要換房了,或是出了性命交關的緊急事件,否則誰會把唯一一間能夠遮風避雨的房子給賣了?而且我前面算過了,台北現在的房子以50萬/p計算,四十坪的房子光是一年通貨膨脹2%,十年後就會超過四百萬的漲幅了!自住客一住十幾二十年根本稀鬆平常~那些所謂的"利潤"連賠通膨都不夠了,又何來繳稅的道理?當然不能否認會有本來自住的人賣房轉做其他投資,但政府只要加強其他資本投資的稅制,例如證所稅等,就能控制到這部份的資金,但很多人對於真正針對投資甚至投機的證所稅嗤之以鼻,反而對自住老百姓的房地稅窮追猛打?實在令我百思不解!我現在已經有房了,但以後想買房或換屋的人,包含我的小孩在內都要倒楣了,現在的年輕人不知有沒有真正認真想過這個問題?自己將付出比投資客更高的代價,實在很諷刺!
behappy999 wrote:悾悾 買房的錢 自備款的長期累積 是扣除...(恕刪) 政府沒錢還不是向人民要, 而且絕對有方法要,與其如此向投資客要我覺得挺好的。不想繳稅, 就持有超過六年, 對真的自住的人來講應該不困難。
丸子兄 wrote:我不認為有能力換屋或是賣屋之後還獲利超過400萬以上的人可以稱為是弱勢........(恕刪) 我何時說他們是弱勢了,你引言錯人了我只說房地合一會對換屋者造成非常大的影響如果你引言是只為了要特別告訴我這件事那我只能回答你我看到了如果你的引言是為了要反駁我的話,那我真要告訴你,你反錯人了如果真的確認要反我個人,那我還是要告訴你,你反錯內容了.........
stephen02 wrote:我只說房地合一會對換屋者造成非常大的影響) 現在很多無房人只看有方法「似乎」可以打下房價便支持,卻沒想過未來當他有房後,角色變了,這個當初他認為對他購屋有利的法案,會不會最後造成他往後再購屋或是換屋時,更大的影響…蜂鳥大,你不用寫那麼多啦,沒幾個人看的下去的。大家都會走這遭的。
我是宇宙人 wrote:現在很多無房人只看有方法「似乎」可以打下房價便支持,卻沒想過未來當他有房後,角色變了,這個當初他認為對他購屋有利的法案,會不會最後造成他往後再購屋或是換屋時,更大的影響…...(恕刪) 對他們而言第一個買房動作還沒有完成之前不會去想第二個換房的動作是很正常的.....其實這是不能怪他們的因為沒有經驗,就不會想到....只是這個政府為了達到自已的目的讓這些人以為政府是在幫他們打房以便支持他們是真的比較過份不過現在的政府那個有在看長遠的???我還是要提醒現在仍無房卻想買房的人就目前而言大部份有房的人經濟能力都在無房者之上(我指大部份而不是全部)如果房價跌到這些人仍要賣出如果數量小,你不一定買的到如果數量大,代表這些人全都認為持有房是錯的事了也許是持有代價太高也許是其他的原因反正就是已不具備持有房地產的時後為何經濟能力比他們還弱的人還要進場去買呢???這實在是一個大家要深思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