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jobu2013 wrote:
是不是既成道路,最簡單的判定方法就是看有沒有鄉公所的水溝
有,100%是既成道路,因為要蓋水溝,鄉公所一定要拿到地主的同意書
這個文件一定在鄉公所,有這張同意書了,大法官第四百號解釋文公用地役關系成立
誰敢動路,誰敢封路,去地檢署告發就對了
呵呵......
400號是在說既成道路應該要徵收、補償
但是不是既成道路很難說
尤其是死巷
很難構成既成道路是供不特定人通行必須這要件
理論上房子建築線是一定要有直接或經私設道路連接到計畫道路、既成道路的
但政府既然敢賣
我覺得面前道路是計畫道路、既成道路機率很低
可能是私設道路
私設道路
建議去找房子建築執照申請資料理
裡面一定會有通行同意書
建照才會發得出來
(最怕就是買到那種沒照的房子.........那就準備被敲或打官司吧)
kendeng wrote:
一.既成道路不是你...(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