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分到4戶加店面,又沒那麼多人住,不是出租就是賣掉,最終的結果還是拿現金,不如一開始就拿現金,又可以避免合建過程的風險以及分到房子後要如何賣出、稅負.....
合建最大的獲利一定是建商,因為他本來需要蒐購你的房地(假設5000萬),再加上建築成本(假設5000萬),一旦合建他第一筆費用不用出,還可以拿你的土地抵押給銀行取得融資,等於建商只要出少少的資金就可以執行這個案子,屬於高財務槓桿方式,房地產好時,大家都可以賺到錢,萬一執行到一半房地產不景氣就風險變高。
建商開公司本來就要有一定利潤,所以不用想說建商賺太多,雙贏比較重要,因為你沒有多的錢翻新房子,合建的方式可以讓你有新房也是不錯,以剛剛假設的金額的話,我會要求3000萬現金,另外2000萬用來分房子,萬一有什麼事也才不會落得沒房子住又拿不到錢。
kimi590 wrote:
你不合作才是正確的...(恕刪)
其實也未必,
或許樓主的房子已經老舊,不能撐太久,
或許家有長輩爬樓不方便,
或許家裡沒有車位,停車不方便,
換個新房,也許可以解決很多問題。
不過建設公司畢竟不是慈善單位,不會平白幫你蓋房,
就是要將土地的價值,轉換成利益大家來分,
或許會有損失,但是也有收獲,
畢竟你不合作,建商只是沒事做,但你房屋的問題一樣無解,
我想版大也沒有能力自己拆屋重建吧。
當然,如果版大沒有這些問題,就不用擔心,
條件好,就來談談,
如果問題迫切,條件就要放鬆點,或是多比較幾家建商的條件,
生意買賣就是這樣的。
如果今天版大可以換到4戶
房屋略小,也不一定不行,
不過要注意一件事,以前的40坪可以搞4房,
現在的40坪扣除公設,最多不到30坪,3房左右而已,
這符不符合版大下一階段的使用,也是要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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