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嚇阻違建 柯文哲:建物有違建不得買賣

柯p的特色就是:如同一般小百姓,凡事喊的很大聲!!喊完才會思考.......
基本上你都沒先把違建的問題有所解決就喊不能買賣?真的能施行嗎???谁有辦法強硬的施行他就能當總統了但...一定是選不上的!!為甚麼?因為這就是台灣!!
實在不想講...台灣有一個很嚴重的問題就是.凡事先擺爛.爛透了後才想要救...你覺得救的起來嗎?
未來不得再有違建?不是本來就是這樣嗎?
先想辦法把既存違建拆光把路霸清光.有辦法做到再來講其他的吧!
光01上面一堆人去檢舉違建都沒下文就不講了....

如影隨行 wrote:
柯p的特色就是:如同...(恕刪)

他是喊給無腦的酸民柯粉聽的
這些人聽到柯p喊的,馬上就崩潰高潮了
所以,習慣就好
至於然後,真的是沒有然後了
Monteverdi wrote:
柯文哲這種話,是喊爽...(恕刪)


汽車有非法改裝還不是不能過戶
這有啥違憲不違憲!也不見有人去申請釋憲!
應該是違建的登記不能移轉吧,
違建與已核發建築使用執照與原申請項目不符,
買賣要移轉登記政府可以依這點拒絕受理。

所以嚴格執行下,
不動產買賣契約簽好了,
送到土地管理機關卻不能移轉登記。
所以對政府而言買賣是你家的事,
違建我就不給你移轉登記。

但是認定是否違建的成本要怎麼辦呢?
土地管理機關派人勘驗?
一天能跑幾個案子呢?
政府多半會要屋主自己提供證明。
以後賣房子該不會要請第三單位認證開立"勘查無違建證明書"才能移轉登記吧?
yobi25 wrote:
巧克力的上面灑了毒品 可以主張 該巧克力是合法商品嗎?


比喻的不倫不類再想想邏輯問題吧
違建不合法買賣本來就不會登錄在公文書上
那有違建"建物"不准買賣,是指違建不能買賣還是建物不准買賣?
頂樓上有違建是頂樓不准賣還全棟都不准賣?
一二三四樓不都是違建下的建物?
更嚴苛一點陽台外推也是違建
哪家陽台外推不僅那家不准賣還是全棟不准賣
這種標準能執行嗎?
會害死人的建物拿出來賣??

仲介、屋主要付出代價的…

如果有人護航又不一樣了,像是簽名後都說不知道的那一種

newmanivy wrote:
汽車有非法改裝還不...(恕刪)

這你就不內行了...不然你以為"監理黃牛"幹假的哦!!所以政府不是不能做...是根本不想落實

clozapine wrote:
台北市長柯文哲下午...(恕刪)


就不要賣就好了
傳家百年用
凡正會漲不停
怕什麼
大家一起不要賣


哈哈
為何就不能先修法重罰那麼打死不拆的違建呢

你不拆我就一直罰一直罰一直罰,罰到你拆為止

難道這中間有牽扯到甚麼利益嗎?
豪哥大 wrote:
比喻的不倫不類再想...(恕刪)

違建不得買賣...我都快笑翻了...政府自己帶頭放先放任建商"違法建築"買賣了....
乙工嚴格來說可以當住家嗎?
挑高樓中樓可以讓建商賣,來讓住戶自行增建夾層嗎?
所有的二次施工有去每年覆查嗎?
相關單位自己瀆職先去坐牢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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