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wu0103 wrote:該不會真的認為這樣的政策可行吧?先從親友們有房子買賣過的看他們肯不肯齊家才能治國啊住很重要吃也很重要那便當麵包是不是只能賣成本價 不要把房地產當成一般的商品在考慮...你一般買 衣服 車子 手錶 不管新舊 有在實價登錄的嗎?有奢侈税的嗎?那為何房地產要有..甚至還有一堆土地相關法律...房地產不是一般的商品,是民生必需品 , 國父早就說過要漲價歸公了...放任房地產炒作...不對管國家經濟還是對人民都不是好事..倒是 投資客和建商 有利就是了..個人認為可以以 購買力 做為漲價歸公課稅的依據..假設你三十年前 花 100萬 買一間房子三十年前的100萬 假設能買 一萬公斤白米你今年把這棟房子賣掉 賣了1000萬元那你今年的1000萬元 假設能買一萬五千公斤的白米那你多出來的五千公斤 就是要漲價歸公的地方 看要全部歸公 或是 百分之多少歸公ps.白米只是舉例..實際上要做應該要用各種物價的綜合統計平均..來評估..這樣就不會有人炒房了..課稅沒有人會肯的...錢賺比較多的要交比較多的稅.. 沒人肯...但法令定下去就要交..不交試試..
土地不能買賣,只能買建物,這樣就不會有炒作的空間,再者建物設定使用年限,例如超過40年以上就必須重新建造或變更,這樣也才可以都市更新,也才不會有屋齡老舊等問題,建商房子可以一直賣,但人民可以買到更好更便宜的房子,一舉兩得。
Brave Sound wrote:就是你當初買房的價格,賣出時不能高於你當初所買進的價格,這樣不就好了嗎? 完全沒炒房的問題,因為買房就是買來住的,不是讓你賺差價用的.房價的高低就由地段跟本體的設施來決定!不用去搞啥奢侈稅,房地合一,這樣不就簡單多了! 所以原本價值1000萬的房子,做個假合約買1億?所以之後再用3000萬便宜售出??房價的高低就由地段跟本體的設施來決定!誰來決定? 能買通嗎?好像變更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