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sfree wrote:
所以你想安穩住一輩子,慢慢等吧!
...
畢竟房子不是自己的,公務機關的監督能力有限,
絕無法妥善管理社會住宅的品質。...(恕刪)
本來這種公營出租宅就不可能設定讓你住一輩子,
居住資格是跟收入連動的,
超過一定門檻,就必須搬出去,
政府每年掌握你的繳稅資料,這種事情很難瞞得住。
至於住宅品質,
這個真的要靠強有力的管理了,否則絕對爛掉,
不過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
和國宅或合宜宅那種蓋完就不理(也無法理,因為已經私有化了)的政策相比,
大量的公營出租宅才是讓經濟弱勢者在房價昂貴的大都會有立錐之地的作法。
另外, 國外有的房子的管理費中,必須攤提未來房子「重建」的金額,
這條錢若是公營出租宅,就必須從預算中編列,
二三十年後,裡外老舊不堪時,
直接打掉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