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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賤價出售會有什麼問題嗎?

以前記得有看過案例是,若低於市值太多又無特殊原因

會被視為贈與,而予以課稅,但請高人指點一二
單身宅男,喜歡夾去配
1.看親戚有無被第二人設定債權~如果有你們給的價款夠還嗎?如果殘值大於債權那就可以買下~
2.如果沒有設定債權那就可用買賣或是信託~如果他短時間能還錢其實可以用信託方式~好處是只有信託規費~如果訂的時間到或是真的還不出錢時再過戶到你們名下~信託之下他也不能再設定第三者債權所以可以保障自己~至於時間及金額你們就斟酌一下還款能力及利息~

gotogotokoko wrote:
三親等內的親戚因為手...(恕刪)


我猜測親戚有財務問題.所以他想把房子過給你們.但一樣住在裡面.等經濟狀況好轉再跟你買回來.
如果是這樣的問題.建議請親戚直接把房子設定給你們.你直接把錢借給他即可.
ipyu wrote:以前記得有看過案例是,若低於市值太多又無


不能低於房地的公告現值


大於公告現值即可做買賣交易!低於現值則可能被認定假買賣
我大概猜得出是什麼事……也有過這種經歷,同時也錯失了莊好買賣。
先說你的三等親,到底是真的手頭緊?還是想脫產?如果是為了週轉,那頂多是稅務問題,再來就看看交易品本身有沒有其他債權問題,最後就看他們是否真的願意買回。
但你的三等親如果是想脫產,那就複雜了。對方在法律訴訟其間透過國稅局是查的到你們的交易,你是不是協助脫產,會由法官認定,當然,這當中有許多法律面的問題要靠律師協助,包括交易的時效,你們是不是屬於償還……等等。
協助脫產是有罪的,但不是那麼容易被認定,在判決確定前的交易,大概都沒什麼問題

144048 wrote:
我大概猜得出是什麼事...(恕刪)


若是協助脫產的假買賣,會被撤銷移轉 並吃上妨礙債權 官司.

忙沒幫到,反留案底.
合建都更不簡單,要事先好好談.出租房屋至少2個月押金+首月租金.千萬別變成不定期租賃.
想太多了

在怎麼樣賣 都要高於公告現值

你真以為你要賣10塊就賣10塊喔??

那大家繼承或者贈與都搞這套就好了

還有增值稅.

chiaruwu wrote:
想太多了在怎麼樣賣 ...(恕刪)


其實蠻好奇的

如果要賣房子要高於公告價值,
那不就說明了,房價回不去了?

而且要是真的自己缺錢
房子賣不掉怎麼辦?
不要以台北來看
而是中南部鄉下地區

公告現值只能調高不能調低嗎?調整到市價應該是最好的做法。
johnlove wrote:


其實蠻好奇的

如果要賣房子要高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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