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公告現值已經在調高了102跟103年平均公告現值調漲了將近20%加重了賣方土地增值稅的負擔當然聰明的賣方是不會去繳增值稅的當市場需求大於供給時他會提高售價轉嫁給買方幫他負擔導致實價登錄價格越登越高然後政府再用實價登錄的價格去參考調漲公告現值以收取更高額的土地增值稅因此一直不斷的循環,助長房價攀升
dor123 wrote:薪水去一半 叫便宜?!還是對房價叫便宜?乾脆也說不要住好了~ 不要買?! 租的人多 又要漲租金 難道你不懂你思想太單純 台灣家戶可支配所得(扣稅與折舊後的)中位數,大約是80萬左右,台北市家戶可支配所得中位數大約是118萬左右。這些數字都是有報稅的,地下收入、分離課徵所得都不算在內。全台灣平均戶量(也就是每戶人數)大約在3人左右,台北市平均戶量大約是2.6人。請問:2.6人居住的中等水準房屋,在台北市大約房租為何?3人居住的中等水準房屋,在全台灣大約房租為何?「薪水去一半」?你是要租月租5萬的房子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