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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前的房客來討已退的押金~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他手上有之前的租賃契...(恕刪)


別認輸,錢是一定不能給的!!
沒講到重點,屋主房東有報稅收租嗎?
一提告,你從此以後就要繳稅.
會不會被追溯就不知道了.
轉角遇到女鬼 wrote:
只有1萬元,不想上法院,卻也不爽被這樣勒索..


看了這句話,就好辦了^^民事訴訟提告人要付審判費,訴訟標的金1萬元得先付1千元審判費

你就讓他告,你也不用上法院,最糟你也只是賠1萬元,倘若當初他搬走解約時有在契約上簽名

即便他宣稱他沒拿到押金,法官也不一定判他勝訴,他為了一萬元得先花時間花錢就夠他受了^^

民事訴訟事件裁判費徵收核算對照表
他要告你應該很難吧
雖然你沒有退回他一萬的紀錄
但他也沒有你沒退回他一萬的紀錄

我記得提告的人要負責舉證,所以他應該只是唬唬你不敢告的啦...
就讓它去告吧 , 不用怕 , 你只要期待你不要遇到恐龍法官就好 !

O-DO-BY wrote:
那他房租是用轉帳的嗎? 如果也是現金交易,那你也跟他說最後二個月沒付房租, 找你很久了.


神回覆~

不過一般租屋都會有合約書,上面都有會載明收款明細0.0+



我只想說樓主知道什麼是"社會責任"嗎?

這人或許用此手法已詐騙多次,食髓知味,所以重施故技。

如果樓主便宜行事而付了錢,等牠花完了這一萬元後,

我想下一個被害者就會出現了。。。
換個方向講,你現在有兩個選擇:
1.怕他告直接給錢,你立刻損失1萬;
2.就讓他告吧,有機會1毛錢不用給;

這麼簡單的選擇題,很好選擇吧?
民事不用怕跑法院,這麼簡單的民事訴訟去開庭可能不用幾分鐘就出來了,
就陪他玩玩~

六羽 wrote:
請求時效是兩年

反告他破壞房屋
壓金拿去修房屋了


民法是規定請求權時效十五年喔!這是押金的部分,房租的話是五年,上網找都找的到,兩年是別的東西,不是房租。

原發文者明明是有退的,你要他說謊說拿去修房屋了所以沒退,不好吧?

法律上有一句話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沒有破壞與維修事實,要怎麼舉證?

syshiu wrote:
對方有證據以給過1W租金,但你們沒辦法證實以退還租金這件事情~


這只能証明"當時的壓金總額是一萬元吧"

可以當房東沒還壓金的証據嗎?

你是神羅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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