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waqq wrote:買不起的人還是在哭衰...(恕刪) 沒有要求硬要賣家降價讓買家買房~社會住宅本來就該有的!!板橋這裡的社會宅...採買斷,雖說10年無法過戶~但仍存在著投資租房問題...加上只有4000戶,實在不夠大台北地區的需求!!而如果只是"買使用權"的社會宅~由於買的只有使用權,且必需依規定使用,否則可沒收!所以可以利用戶口普查,或是由政府設立的管委會~~強制的介入管理非法使用問題...再加上有好的規劃,學區,托育,交通,機能...住得有尊嚴,可以便宜的住社會宅~為什麼要去住市中心貴貴的房子!!這也是打房的一種方式與其將這些地標售給財團,圖利財團,為什麼政府不拿來自己做!!就像版大提到的~自我提升,才是最好的方式!!我們收入不多,家庭夫妻年收入約百萬出頭,政府給機會讓我們便宜買使用權利的房子~當然也需要符合政府的規定使用!!再者~能夠買得起使用權,代表這些人是想買房,但買不起!!絕不會是像樓上版大提到是貧民窟...如果真的弱勢,可以向政府申請用月租的方式~然後由政府媒合一些工作,能夠支付生活跟租房費用!!當然...仍需符合使用規定,不可以將房子拿來屯積垃圾等...居住品質也是自我提升而來的!!以上...
路西法0930 wrote:讓想賣房子的人根本賣...(恕刪) 太離譜的想法了 這樣癱瘓房市以後 普通人還不是買不了房真的要打房的話房屋增值稅 - 扣50%自住除外房屋稅 - 一年10%保證房價馬上大跌富人無法多置產炒房窮人變得能買房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