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wi731206 wrote:
想請問大大我爺爺在9...(恕刪)
你爺爺93年才將農地過戶給你爸,那就是在農發條例制定後取得農地,依法規定要0.25公頃(約2.5分)農地,才能申請興建農舍。你爸的地只有1分地,就不能單獨申請興建農舍。
還有所謂(89年後取得的農地興建農舍,5年內不得移轉((繼承除外)),但89年前取得的不受限制。)是說,假如你爸89年後才取得2.5分以上的農地,即使能申請興建農舍,但蓋好後5年內不得移轉(買賣),但是被兒子等人"繼承"或"被法院拍賣",不受5年不得移轉的限制。至於89年立法前取得的農地,即使只有1分地也可以申請興建農舍,蓋好之後隨時都可以賣,不必受到5年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