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ku9858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家旁...(恕刪)
還是先把你們之間跟土地的關係釐清再說,
占用了多久?
敘述中看不出來他是明知那是你家的地或誤認與你家共有該土地。
因為扯到親戚,所以不得不去調查一下有無因繼承而共有該土地。
有登記雖然不會時效取得所有權,
但可能得主張時效取得地上權,可請求登記為地上權人(民法77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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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ku9858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我家旁...(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