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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25更新,最高法院刑事判決,本案結束,感謝網友長期鼓勵支持。

100年12月20日~103年1月13日,
跟房仲簽專任約搞了2年多快3年還沒結束,後面還得進入審判階段
損失了54萬給房仲再加上律師費,精神折磨損耗,官司舟車勞頓,家人妻子擔心等等等等
這些房仲真是沒天良,為了詐取服務報酬,不管別人死活,房子給他賣,賣不掉還要來搞你

你真的得好好算算這幾年的損失如何才能取得平衡了!!!

lily3682 wrote:
終於贏得了初步的勝利...(恕刪)


是考慮出本如何跟房仲訴訟技巧的書,可以幫大家節省律師費,我相信一定很多人需要這方面的資訊。
個人覺得市面上的書,例如黑心房仲的告白...寫的真是太淺了!

加油!
把那個脫窗衰的地位給幹掉.

陳小春2525 wrote:
是考慮出本如何跟房仲...(恕刪)
忍忍忍
2014/01/17更新

起訴書偵訊筆錄公開!
小春哥~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加油~

lily3682 wrote:
100年12月20日...(恕刪)
曾經陳小春也一度跟多數人一樣想與房仲和解,
無奈遭到店長奚落與拒絕
但也因房仲的貪心,陳小春才有得到真相的機會

真相完全被掀開,
甚麼房仲跟買方,
根本是男女朋友最後還變夫妻
真相無所遁形
赤裸裸血淋淋的公開在陽光下

基於信任與房仲簽下專任約
買賣不成仁義在,
這些房仲卻是買賣不成坑死你

很多之前很會嘴砲的房仲擁護軍,
在偵查期間不斷攻擊陳小春的發文,
如今真相大白於天下,
這些房仲擁護軍都消失於無形,
連這棟樓都不敢進

陳小春想和解被房仲拒絕,
一路民事一二審敗訴,
不但心痛付出54萬給房仲吃大餐旅遊
而且還得面對房仲擁護軍的酸言酸語...
應該是報應來了,
讓陳小春因緣巧合抓到證據進而扳倒這些坑詐別人錢財的房仲

辛苦是有代價的,
捍衛自己的權益,
以自己的決心與毅力讓那些以卑劣手段損害自己權益的惡人
即將受到法律嚴厲的制裁

也讓那些還想以卑劣惡質詐術坑人錢財的房仲知所警惕
若還想坑人,
你就是下一個即將接受審判的房仲!!!
感謝眾位大大支持!
監獄舍房裡蠻忌諱說謊,奉勸房仲真的要改,不要在裡面跟舍友(同學)賣弄話術,他們沒像法官那麼容易受騙,而且有的是處罰方法。
從現在開始先練習盤腿面對牆壁手捧飯盆吃飯吧,對以後會有幫助的。

忘了說,新收房裡沒有宵夜這種東西,待配房就不知有沒有了?可能要GOOGLE一下...
結果要關多久?
這比較有警惕的效果
陳小春2525 wrote:
感謝眾位大大支持!監...(恕刪)

ddr7011 wrote:
結果要關多久?
這比較有警惕的效果...(恕刪)


法界人士表示,刑法偽證罪法定刑責為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依法不得易科罰金,當事人若被依偽證罪判刑,除非獲判緩刑、暫時解套,否則不論刑期長短,必將入監服刑。

背信:為他人處理事務,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或損害本人之利益,而為違背其任務之行為,致生損害於本人之財產或其他利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如果和解,可能有機會判輕一點...
雖然房仲結婚沒多久被抓去關很可憐,
可是陳小春這幾年一路走來也很悲慘...
唉........


ddr7011 wrote:
結果要關多久?這比較...(恕刪)


訴訟詐欺成功的案例很少,或許是翻案的機會接近零,畢竟能騙過法官取得勝訴判決幾乎是不可能的事。
我找很久只看過一個偽造本票的判決,三年六個月,但被告沒自白與本案不同。
進入審判程序速度會很快,我再陸續公佈。

會不會有所警惕?
我想相同道理等同於作弊不可恥,可恥的是抓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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