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hilko wrote:
這個方法其實課不到真正的炒房大戶,因為他們只要成立公司, 把房產掛在公司名下就好
掛公司就非自用課稅啦,比照歐美課的話那更重5%就好,太多就10%,你可以捐給國家
naive888 wrote:台灣房市會泡沫化嗎?
空中大學商學系副教授 謝明瑞
關鍵字: 房市泡沬 房價所得比 房貸與GDP
摘要
泡沫經濟是指資產價值超越實體經濟,因而喪失持續發展能力的總體經濟狀態;泡沫經濟經常由大量投機活動所支撐,但因缺乏實體經濟的支持,因此,其資產猶如泡沫一般容易破裂而稱之為「泡沫經濟」。就房市泡沫而言,一般可利用房價所得比、房貸餘額與GDP比率、房價漲幅與GDP成長率、空屋率…等指標,作為房市是否進入泡沬化的依據。另外,在國內的房地產市場中,若根據房價是否泡沬化的評估指標,則可發現台北市房地產市場大多包含在指標所認定的範圍內,顯示國內房地產市場確實有可能成為泡沫化的危機,亦即由於多項關鍵指標顯示不合常理現象,顯示房價欠缺基本面支撐,泡沫化的風險相對較大。然而,由於有些房市泡沫化指標內容尚無足夠的確實資料可資佐證,加上國人的預期心理支撐,使得國內的房價雖仍維持著繼續攀高的走勢,且已具有泡沫化的風險,但並沒有立即破滅的危機,唯政府必須未雨綢繆,將房市可能產生泡沬化的問題加以解決。
一.前言
根據中央銀行所發佈的資料,2013年4月,銀行房貸與建築貸款餘額雙創新高,國內銀行對於購置住宅(房貸)、修繕貸款及建築貸款(土建融資)餘額分別為5兆4295億元、3505億元與1兆4539億元,房貸餘額創下新高,國內房市經歷農曆年短暫的季節因素降溫以後,因為2013年的329檔期活絡而再度回溫。由於國內目前的房貸加修繕貸款金額已達5.78兆元,占GDP 14兆餘元的41.2%,其占比已經偏高,若在加計土建融資,房地產的融資金額更達7.23兆元,占GDP的51.5%,若再加上其他相關指標的確認,便可發現國內房市確實已潛藏泡沫化的隱憂,政府必須即早未雨綢繆,提出合理有效的因應對策,並對不合理的房價加以規範,因為台灣島型經濟的特性,無法經得起日本式的「失落十年」之傷害。
二.都會地區房價偏高
都會地區房價偏高為十大民怨之首,政府為減少民怨,並讓房市降溫,央行和財政部均提出相關對策因應,如降低貸款成數、要求不得壓低利率搶貸款、嚴審貸款人條件、實施奢侈稅,以及提高投資客炒房成本等,讓自住客逐步重回購屋主力。然而,面對全球量化寬鬆的貨幣政策,過多的熱錢不斷湧向亞洲等新興市場,游資充斥,引發人民炒股與炒房熱潮,加上利率偏低,財務槓桿偏高,導致都會地區的房價居高不下。
事實上,這種都會地區房價偏高的問題不僅局限於台灣,世界各主要國家如美、英、法,或亞洲國家如新加坡、香港和對岸的中國大陸等,也都面臨相似的問題,雖然各國政府陸續祭出房市調控,欲打壓高漲房價,但成效不大,且政績乏善可陳,觀其緣由,影響因素很多;今若暫不考量國人的「有土斯有財」心理,也不考量國內的「海島型經濟」特性,以及房地產本身的「區位性」,而僅從政策性來做探討,則可擇其較主要原因說明如下述。
1.民營銀行對央行決策配合度不高
金融體系包括公、民營銀行及其他非存款性的金融機構,而在政府政策的推動上,央行要求各行庫,如土銀、合庫等配合政策,調高房貸利率、降調貸款成數,且審核過程趨嚴,迫使不少房貸戶轉向民營銀行。然而,由於金融市場的游資過多,房貸、土建融貸款又為民營銀行獲利重要來源,因此,只要貸款人信用良好,或房屋區位條件佳,則民營銀行大多都樂於提供較大彈性的額度,配合顧客的需求,如以高於交易價格的方式鑑價,或搭配個人信貸,以達到實質提高貸款成數的效果。
2.缺少風險觀念的羊群效應
在國內房地產市場中,雖各都會地區的房市變化有別,但大台北地區房市長期處於多頭,即使因國內外經濟因素而呈現下跌情形,但一般時間都不會太長,加上資金氾濫與缺乏其它投資商品與管道,讓多數的投資人與購屋者忽略了房市價格可能下跌的風險,並產生一種從眾心理,即資本市場所稱的「羊群效應」,盲目追隨帶頭炒房者的炒作,讓房價節節攀升。
3.不動產稅賦偏低的租稅誘因
在國內現行不動產租稅法令規範中,主要是採用房地分離課稅,唯地價是由不動產評議委員會所決定,但因長年行政與人為因素之疏失,造成實際交易價格與評定現值脫鉤,稅基偏離,不僅炒作成本低,且兼具遺贈稅的節稅效果,使得房地產成為有錢人資產配置及節稅的最佳工具。
4.特銷稅規範寬鬆
從奢侈稅的頒訂與實施過程中,可以發現財政部所頒訂的特種貨物及勞務稅(簡稱特種銷售稅)或奢侈稅是影響不動產交易的重要因素;然而,若根據財政部訂定的稽核標準,在不動產稅賦的課徵上,個人在一年內出售房屋六棟以上,才會被視為營業行為,並列為查稅對象,調查其買賣房屋資金流程與頻率。然而,市場投機人一般的做法是透過人頭戶,讓名下沒有房地產的自然人,將其戶籍遷入待售的房市銷售個案內,一年內買賣不超過六戶,即可規避特銷稅;或符合土地稅法第34條稱的「一生一屋」或短期二屋,亦即投資人在買第二棟房子的同時,也賣出已有的房子,亦可免課特銷稅。
換言之,不動產的投機者利用人頭戶購屋,或透過「先買後賣」方式,不斷轉售、重購,不僅可以適用土地稅法的重購退稅,又可規避特銷稅,利用這種模式從事不動產短期交易,每年不斷的循環,並可避免特銷稅的課徵。此外,非都市土地、農業用地等的交易,都不屬特銷稅之課徵對象,即使在兩年內移轉,也不會被課徵特銷稅,並形成炒作的新標的。
國內房地產市場在這些因素的交互影響下,加上遊資充斥,且缺少適當的投資管道,從而帶動房市的「非理性繁榮」,長期多頭市場的交投累積,已讓國內房市達到一個必須謹慎面對的臨界點;金融市場若僅是利率上升,對房市影響不會太大,然一旦景氣反轉,失業率增加,薪資下跌,必然導致大量的自住、投資民眾無法支應房貸的現象,倒帳風險升高;在此情況下,被銀行視為穩定獲利來源的房貸,恐將成為房市泡沬的重要影響因素,但若銀行緊縮放款以之因應,則可能形成資本市場的惡性循環,對消費者及金融機構均相對不利。為防範未然,政府宜儘早提出有效對策,匡正房市畸型現象,除避免房市泡沫化外,並可促使房地場市場健全發展。
三.房市泡沬化
一般而言,有關房市泡沬化的相關內容,可從下列幾個部分來加以說明:
(一).泡沫經濟
在經濟體系中,房市泡沫化與經濟成長暨發展有關,亦即房市泡沬與泡沫經濟息息相關。泡沫經濟是指資產價值超越實體經濟,因而喪失持續發展能力的總體經濟狀態;泡沫經濟經常由大量投機活動支撐,然而,由於缺乏實體經濟的支持,因此,其資產猶如泡沫一般容易破裂,經濟學上稱之為「泡沫經濟」。亦即經濟發展到一定的程度以後,經常會由於支撐投機活動的市場不如預期而破滅,並導致資產價值迅速下跌,形成經濟學上所謂的泡沫破裂。
在人類的經濟發展過程中,20世紀曾出現過多次泡沫經濟浪潮,其中,比較著名的是日本年代因「廣場協議」所引發的泡沫經濟,其主要說明在房地產市場和股票交易市場中,因為大幅投機炒作上漲時間較久,因此,一旦泡沫經濟破裂,其影響將波及到一個國家的大多數產業,甚至會影響國際經濟走勢。
原文: 台灣房市會泡沫化嗎? - 國家政策研究基金會
網址: http://www.npf.org.tw/post/2/1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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