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2525 wrote:
為何要外加三個月以後...(恕刪)
因為要儘量排除成交是起因於被委託人媒介的可能性.
你的案例因為仲介有安排買方(真假不論),且一定以達成委託價格為由,訴請給付服務費,所以敗訴.
這是奧咖仲介的一貫伎倆(逼人賣房的小心會有報應,時空不同,也許屋主真有困難,在仲介原本就尚未找到買方的前提下,真的很可惡,反之,若仲介真有買方出價達底,那屋主就理虧了),所以要防.他就賭你不會在斡旋邀約上篩印不會賣,他賭贏了,所以.....
天行者邱仔 wrote:
但重點我還是搞不太清楚,我現在就是想解約
但仲介就是在那盧來盧去,沒一個要出來面對
要解約說白了就是給誰賣或自己賣都可以,就是不給他們賣了
原因帶看的素質跟買方出的價格都差太多了,所以在前陣子已經通知請他不要再帶看了
目前也沒收取任何的訂金..等等
約滿三個月後的限制我懂了,也就是因為這樣,才更想早點解約,反正現在連帶看都不給他看了
我是比較想瞭解比較實際有用'的方法
還望善心網友相助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