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666 wrote:直營店2.5年 + ...(恕刪) 那難怪您會離開這行了,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一家噁爛的店到最後留下的只剩蛇鼠,蛇鼠一窩自古以來是不變的!房仲淘汰率高代表著大多數的人還是認同老實規矩的賺錢,活的也比較開心!房仲老闆早就撈飽了,拉幾個員工來當替死鬼也不是甚麼稀奇的事!
陳小春2525 wrote:那難怪您會離開這行了,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 我有說過我離開的原因嗎?這樣你都可以掰出這些。去當電視名嘴吧。跟你說,惡劣的仲介一定有,各行各業都有惡劣的人,但大部分的仲介都跟你我一樣,就只是一個普通人。或許你不相信,不管是直營店的2.5年,或是加盟店2.5年,你說的各種斡旋惡劣手法,我從來沒看過。
我愛安娜貝拉 wrote:請問一下, 什麼時候跟仲介談仲介費啊? 簽斡旋單的時後就會把仲介費寫在上面會預先印著要給2%一定要劃掉改成0.5%或直接寫金額比如 "如在委託金額內成交,仲介服務費為新台幣3萬6千元整" 之類的我是比較習慣金額寫死比較不會被仲介亂搞有的仲介會騙你說先簽下去沒關系等成交了再談千萬不能上當簽下去仲介才不會理你就是照2%收再來就是斡旋中仲介一定會要你加價這時後舊的斡旋單作廢從寫新的,仲介費砍更低反正加價一次砍一次
millionbonus wrote:簽斡旋單的時後就會把...(恕刪) 簽了斡旋單後就有責任要看房仲演戲了!買房子其實不需要透過房仲!仔細注意看,透過房仲買的房子大都會跟賣方嚴重對立,想想真的賣房子的人會這麼機車嗎?其實大都是房仲製造出的狀況讓買賣雙方對立,房仲當雙面人演戲,成交收佣金後出問題就開始批評買賣雙方都貪心,一個想貴一個想便宜!找房仲買賣房子真的是花錢找罪受!
永遠 wrote:直接寫1%,你寫0....(恕刪) 所以付多點錢給房仲是在幫助樓主,而房仲要樓主加價格,建議他減少房仲的佣金就是嘴砲囉?反正樓主加了價格但減少房仲佣金,房仲也沒力去談,乾脆不加直接換別家比較快!
我愛安娜貝拉 wrote:不太瞭解耶!! 可以...(恕刪) 樓主你這樣問太奇怪怎會是仲介肯不肯是雙方肯不肯才對!!今天你說1%仲介說NO要2%你也可以說NO我覺得這價格只給1%這是雙方討論的~~然後你就聽小春哥建議的話就去做吧能買到恭喜你買不到你在開個版嗆一下小春哥亂教人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