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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斡旋金是支票還是現金?

陳小春2525 wrote:
房仲哥您好,判決書多看就會知道了



看判決書就可以知道,仲介"通常"會如何如何,你會不會太誇張了,
看判決書也可以看到很多計程車把客人載到荒郊野外搶劫強姦,
那是不是表示計程車司機"通常"會搶劫和強姦客人呢?


THE666 wrote:
看判決書也可以看到很多計程車把客人載到荒郊野外搶劫強姦,...(恕刪)


很少看到這種判決書,我還沒看到過!
房仲倒是不少,幾乎每家店都有判決書...
我當初付5萬現金,他退我也是現金。
juarewei wrote:
請問一下版上的前輩,...(恕刪)
陳小春2525 wrote:
很少看到這種判決書,我還沒看到過!
房仲倒是不少,幾乎每家店都有判決書...


那你看到"仲介將買方賠償給屋主的那份斡旋金給吞了"的判決書有幾筆呢?

會讓你在29樓說出..
--房仲"通常"會製造狀況將買方賠償給屋主的那份斡旋金給吞了?--


陳小春2525 wrote:
很少看到這種判決書,...(恕刪)


先生,你沒看過不代表沒有,你看過很多不代表每間都有~到是你說的每家店都有是哪些店?
你住的地方有幾間仲介公司? 少說幾百間有了吧,這幾百間仲介公司你都進去看過? 仲介公司那麼大方的讓你看? 還是這幾百間你都在"司法院法學資料檢索系統"上有查到仲介公司"通常"怎樣搞客人?

是你自己說幾乎的,幾乎的定義是幾%? 10%? 20%? 50%? 70%? 80%? 90%? 我想沒80至少也有70%吧。
你要不要把你住的縣市所有連鎖品牌跟小品牌還有獨立品牌加起來看看幾間? 假設300間好了,70%至少要有210間都有判決書在榜上,才符合你的理論。
你要不要自己去查查看~沒有的話~就少說廢話吧。還仲介"通常"會制造狀況勒,笑死人。

我看過公務員不辦公下午聚在一起吃下午茶所以我可以說公務員"通常"都不辦公在喝下午茶?
我看過警察沒閃警示燈不守交通規則,所以我可以說警察"通常"不守交通規則?
我看過7-11店員態度很囂張所以我可以說7-11店員"通常"很囂張?

我都不知道原來這麼多東西都可以用"通常"來講~照你的邏輯去講可能全台灣"通常"都很爛囉?

不要只敢挑自己有力的出來講~長那麼大了,話還隨便說是會被人家笑的。
dzerowind wrote:
先生,你沒看過不代表...(恕刪)


那除了製造狀況的手法外,仲介通常怎樣去跟買賣雙方斡旋呢?
店家的判決書跟和解書當然不會給客人看阿,通常店家都會在客人面前製造出是間講求溫馨、信任、處處將客戶捧在手心上的假象...

陳小春2525 wrote:
那除了製造狀況的手法...(恕刪)


請你針對我的問題回答,不要我在講A你在講B,你們真的很愛打迷糊戰。

要怎麼去跟買賣方斡旋你問我幹嘛? 這個你會比我弱我到是不相信~你們都會自己有辦法去跟屋主或買方成交很漂亮的價格了~斡旋技巧應該由你們來講更優吧。

對嘛,不會給客人看嘛~那你又怎麼知道每間店家"幾乎"都有?你是不是又再打自己嘴巴? 又再"通常" 給你關鍵字叫你去把數據找出來再跟我講,找不出來就不要在出來丟人現眼了,你是不是只會講通常啊,那麼愛講通常以後我就陪你講好了。 要講通常~我會輸你?

重覆借用你說的金玉名言,長那麼大了~話還隨便亂說是會被人笑的

陳小春2525 wrote:
那除了製造狀況的手法...(恕刪)


這種仲介不是沒有,但不是全部仲介都是這種,而且兩種我都遇過


案例一:才去看過兩次的房子,仲介就一直要我下斡旋,然後我"口頭"出價570後,又一直要我加價到610,然後一直說現在已經三組人馬帶看,有兩組也要下斡旋,我要先下斡旋金,出高一點才有機會成交,我回她:那就讓他們出啊,他們買到我祝福他們。被盧了兩三次我都是這種態度後,她也不盧我了,在這期間我透過別的方式去取得屋主的底價(別問我怎麼問到的),事實上屋主560~580左右就可以成交。當然這間我也不想買了。

案例二:另一個,我下了斡旋金,出價680後還是一直很難談,然後也是一直跟我說要帶我去看別間多比較,後來一氣之下我去退斡旋金,仲介對我還鞠躬道歉彎腰護送直到我離開,然後這間71X被別人買走。

只能說買、賣方委託仲介時眼睛要睜大點
JennieHung wrote:
這種仲介不是沒有,但...(恕刪)


小弟從頭到尾又沒說過全部的仲介都是這樣!
像您是買方,要買房買不到就算了,也不可能配合房仲去製造狀況替房仲跟屋主要違約金阿!
你的案例二是因為房仲還有別的買方,但你也是潛在的買方,房仲不會得罪你!
再雞婆轉貼一下不動產糾紛案件統計吧,房仲哥又會叫我轉貼哥了,大概又會說全台上萬間仲介,一年也不過幾千件糾紛,這樣可以叫通常嗎?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 法規/知識 - 糾紛案例及統計
陳小春2525 wrote:
小弟從頭到尾又沒說過全部的仲介都是這樣!
像您是買方,要買房買不到就算了,也不可能配合房仲去製造狀況替房仲跟屋主要違約金阿!
你的案例二是因為房仲還有別的買方,但你也是潛在的買方,房仲不會得罪你!
再雞婆轉貼一下不動產糾紛案件統計吧,房仲哥又會叫我轉貼哥了,大概又會說全台上萬間仲介,一年也不過幾千件糾紛,這樣可以叫通常嗎?
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 - 法規/知識 - 糾紛案例及統計

太恐佈了吧
早就知道仲介整天在搞鬼
但想不到每年的不動產糾紛案件可以有這麼多
真是開了眼界了
而且登幾在案的就那麼多了
沒登記在案的想必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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