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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價登錄的陰謀與陷阱

gogogo4829 wrote:
你那篇回復的連結"新...(恕刪)


剛剛打去問內政部負責統計的人了

他說是以『主建號』為移轉棟數的計算單位

所以你貼的那篇討論理解是錯誤的

公設也有建號,不可能每筆公設都是一個移轉棟數

我說了,我那算法確實會有誤差

但暇不掩玗(亂入成語)

仍無法解釋那大量失蹤的成交價去哪了

而了解目前房地產現況的人

也都清楚有許多成交案件並沒有揭露於實價登錄網

但大家都只能掌握與自己相關的案件

沒想到整體計算下來被隱匿的數字如此驚人

而你仍只願意敲敲鍵盤繼續當鴕鳥?

你可以人工計算土地筆數,或人工計算建物筆數

這樣就可以填補你質疑的漏洞了

加油
...
我認為 如果你認為實價登錄公佈的案件數很有問題
你可以選擇把事情公開平面媒體或是找新聞記者來談
而不用學我在網路上當鴕鳥講講就算了...
畢竟內政部都敢公開發新聞稿說揭露率達"八成"了...
這或許是你出名的好時機?

另外 我是不知道你是怎麼問的
不過既然都肯打電話去內政部問轉移棟數相關定義了
何不直接問他實價登錄的建數為何和公佈轉移棟數差這麼多?
計算公式差距在哪? 這不是更直接更清楚?
更可以省下之後的誤會...........
gogogo4829 wrote: 我認為 如果你認為實價登錄公佈的案件數很有問題 你可以選擇把事情公開平面媒體或是找新聞記者來談 而不用學我在網路上當鴕鳥講講就算了... 畢竟內政部都敢公開發新聞稿說揭露率達"八成"了... 這或許是你出名的好時機?

另外 我是不知道你是怎麼問的 不過既然都肯打電話去內政部問轉移棟數相關定義了 何不直接問他實價登錄的建數為何和公佈轉移棟數差這麼 多?計算公式差距在哪? 這不是更直接更清楚?更可以省下之後的誤會...........


是的

我昨天已經這麼做了

台北市地政局回覆如下

來信照登

親愛的市民您好:
  關於您所問的問題回覆如下:
親愛的網路朋友您好:

您致市長信箱之電子郵件,已交由本局辦理,茲就來信有關實價登錄相關問題說明如下:
一、依內政部101年6月訂頒之「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及查詢收費辦法」,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受理申報登錄之買賣案件實際資訊,在符合法律規範及保障個人隱私權前提下,經篩選掉錯誤資訊或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及特殊交易之資訊並整理後,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因此並非所有受理申報登錄之價格資訊皆會對外公開。
二、感謝您的寶貴意見,若您尚有相關疑問,歡迎撥打本府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02-27208889)轉7436(承辦人:蔡仲凱)。




荒謬的是

『篩選掉錯誤資訊或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及特殊交易之資訊』

錯誤資訊:請登錄人更正即可

特殊交易:揭露特殊交易原因即可,目前不都揭露了親友交易嗎?難道低價的特殊交易就能揭露,高價的就不揭露?

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有三分之一的成交物件異於市場價格???是誰的市場價格?張副市長的?還是SWAY的?成交就是市場,如果無法確定是假成交作價就應該完整揭露
經過人為的過濾選擇性登錄的實價登錄已經名不符
moneynienjinjin wrote:
台北市地政局回復如下...(恕刪)

hlz wrote:
經過人為的過濾選擇性...(恕刪)


moneynienjinjin wrote:
經篩選掉錯誤資訊或顯著異於市場正常交易價格及特殊交易之資訊並整理後,以區段化、去識別化方式提供查詢。因此並非所有受理申報登錄之價格資訊皆會對外公開。


這種回覆明擺著就是想操作,只是操作目的為何不得而知
以我看到的我的社區交易,都沒出現在實價登錄
可成交價卻一直創新高
或許是這樣所以一直查不到

rdcmd wrote:
這種回覆明擺著就是想操作,只是操作目的為何不得而知
以我看到的我的社區交易,都沒出現在實價登錄
可成交價卻一直創新高
或許是這樣所以一直查不到
...(恕刪)


終於又有一個見證者了!

小弟認為差別可能在這裡




去年8~12月文山區居然一件預售屋買賣成交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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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6:如屬預售屋買賣案件,是否亦需申報?申報時機為何?

A6:經營代銷業務者,對於起造人或建築業委託代銷之案件,應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向主管機關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因此預售屋買賣亦需申報,但只要由不動產代銷業者,於委託代銷契約屆滿或終止30日內,一次申報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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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價透明絕對是好事.不過我認為代銷案件不應該和一般買賣件有時間落差.

應該每月申報才是,否則建商和代銷契約一簽一年半載的.當然會有落差.

不過這本來就是開小門給建商走的法規.

當代銷新成屋成交時,買賣移轉計入,但實價登錄卻要等代銷契約屆滿30日才申報.

因此造成兩者資料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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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an1972 wrote: 當代銷新成屋成交時,買賣移轉計入,但實價登錄卻要等代 銷契約屆滿30日才申報.

因此造成兩者資料不符.
(恕刪)


新成屋和代銷的預售屋是不同做法,你不要搞混了

新成屋買賣移轉就是買賣登記+實價登錄(不該有差距,但事實上有沒揭露的˙新成屋實價)

你說的應該是預售屋

但預售屋是第一次登記(或未登記)而非買賣移轉

我在買賣移轉棟數的數據裡本來就沒有含第一次登記

所以不影響我的質疑

反而只會更擴大數據差距(預售屋有實價揭露但移轉棟數裡又沒有第一次登記的情況)

還有

我質疑的情況確實存在,連主管機關都承認了

現在問題只在於隱匿的成數是多少以及篩選標準為何

目前媒體報導官方說法是揭露率八成(全國)

但我認為台北市的『隱匿率』絕對超過三成,甚至四成以上

而篩選標準並不特別

不是去頭尾

是去頭不去尾

請看尾數的特殊交易全都露了啊!

而我確實知道幾筆頭數的交易未揭露

這完全不是實價登錄制度應有的透明公開

我為何說這是陷阱

因為會讓買賣雙方低估行情,專家質疑澎風價

所以很多買方疑惑,我照實價登錄上的價錢出價了,仲介為何說比行情低

連斡旋都不收,連去努力議價的意願都沒有

這就是原因了

因為仲介知道真實的成交行情

但仲介沒有跟進注意原來是實價登錄的篩選陰謀造成買方誤解

買方還以為是仲介在炒房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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