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不懂的人不要亂教正解只有24樓大大講的先向地政辦理「時效取得地上權登記」等對方異議後再打訴訟取得地上權才能保有現況只要你們現存建物有超過20年且無改建又有房屋稅單可證高機率會贏但要補足前5年的地租如果沒買下來未來也要一直繳在下小小法務的經驗
d885668 wrote:為什麼被叫大伯的都有錢居多 因為在以前臺灣的傳統社會中,大兒子是最被重視的,所有的資源都給大兒子居多,我跟我老婆的大伯,都有念到大學,一個公務員退休,一個廠長退休,現在也都很有錢,而我們倆人的父親都只有國中畢業就出去工作了,大伯生的小孩還要幫忙養給學費,辛苦一輩子支撐大家庭的生計,分家之後也只得到一間祖厝(因也沒能力買新房子),大伯們早就出去買別墅住了,既然其它持分的人都無意見,不如計算大伯的土地持分,算租金給他
lordlost wrote:來那位兄長過世,我父親出生長大後,祖父歿,於是祖母作主將那份過世兄長的權狀拿給我父親, lordlost wrote:並給我父親一份該土地的持分權狀(但名字是過世的兄長所有,那個年代只要有權狀,拿去借錢都可以,登記誰的不重要!) 不太懂,,其他的人稱呼是 大伯 二伯而這位 你說過世的兄長所有他是你的誰 甚麼關西
lordlost wrote:看樣子只能趁開庭前私底下去跟大伯拜託,甚至下跪求情,求他放過我父親...唉,如果不是父親執意要堅守著這個房子,甚至跟我說不排除就自殺死在這間房子,我對這個祖地一點也不希罕啊...!(大伯跟我父親一樣,脾氣硬到不行!) 你說不稀罕,那就好處理你父親70多..跟大伯說,, 就讓你爸住,,住到走了以後,就還給他這樣 不就很好 又不會傷和氣..
處理事情不外乎,情.理.法....親人之間要鬧到打官司,我覺得還是以跟本來討論那塊土地及房子市值多少錢?值不值得爭取??姑且不論你主張持份的土地在以前是否真的有祖父母"口頭承諾"但在法律的證明文件(所有權狀)上沒有你爸的名字就站不住腳了加上又是幾十年前的往事..........這個官司很有得打了,長期抗戰要花不少錢!!三思而後行,
3c4u wrote:你父親70多..跟大伯說,, 就讓你爸住,,住到走了以後,就還給他這樣 不就很好 又不會傷和氣.. 我想樓主大伯就是故意要趕走70多歲的老人家才這樣幹的所以這招絕對無效...跟他跪也沒用很多上了年紀的老人家就是這麼硬...勸不動的對他們來說活夠本了...如果不缺錢那就是爭一口氣而已老實說這種產權糾紛打起來曠日廢時又燒錢...保證不會有贏家的況且樓主大伯財大勢粗...光磨就磨死你了要說服大伯不如想辦法勸父親看開搬出來跟你住...看不開那搞到玉石俱焚只是拖累你而已
太多事實面的情感理由其實上法院是站不住腳的簡單來講,該不動產所有權有二:土地所有權及房屋所有權土地所有權:照描述仍然是共有的狀態 大伯是共有人當然可以主張拆屋還地房屋所有權:很簡單,誰建的就誰的,所以您父親應趕快備其相關文件證明這房子他建的,是他的但是房屋所有權一定要用所謂土地的「占有本權」,像是所有權、地上權、租地建屋之類的,不然地主是有權利叫你們拆房子走人的(共有人也是所有人所以可以)所以版主現在要想辦法的 就是弄到所謂的 占有本權 法院才會理你個人意見,時效取得地上權(民法772準用) 這方法對於你們這種問題是最傳統的解決方法不過動作要快 最好明天就趕快去申請,去哪申請手續如何 很抱歉 我沒有相關實務經驗 今晚自己要辛苦一點了因為照我的微薄的印象,時效取得地上權,在地主提起訴訟(拆屋還地)後,是可以切斷你們時效取得地上權也就是說 到時候再來講也是沒有用的....但是照實務見解(80年第2次民事庭會議決議),地政機關受理後你們就可以當老大了建議動作要快,最好趕緊找律師想相關對策希望有幫助到你
tinng2007 wrote:因為在以前臺灣的...(恕刪) 這位大人可能沒看樓主內容這種人通常有錢又貪得無厭,...這種人見到錢就眼開!你說的是你家的大伯.但不可以隨便罵別人這種話還有.主張地上權之前不問清楚是違建嗎?40幾年沒稅單.沒建物登記只有和平居住建屋時誰給令尊錢?是拿祖產興建或自有資金證明?太多事實面的情感理由其實上法院是站不住腳的樓上這句話說得真好!我在2樓就說你法律和情感界線模糊了無論如何還是希望你們和解後拿實質利潤散場維持和氣讓令尊平靜快樂而非整日鬱悶看見哥哥們就氣到快吐血還有.我認為移情作用才害人--你大伯真有仗勢作惡欺人太甚麼?怎麼板上多人都罵他還教你用他女兒法官身分惡搞他們真是倒楣的公務員和法官.要非常注意親戚奇怪了這板上說要搞對方...算是正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