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影隨行 wrote:我當然知道這事是發生在合宜住宅.我的意思是.甚麼工地甚麼建商營造商都有可能在蓋房子時發生意外狀況.不必刻意強調是"合宜住宅"
如影隨行 wrote:如果你因此一突發事件就說合宜問題很大.那照講往後有可能發生第2起.第3起...工安意外囉?
這兩段的邏輯很有趣
如影隨行 wrote:一建工程發包下去並不是單一單位在執行施工而已.還會發包給中游下游等一大堆協力廠商.
所以閣下的意思是發包下去就沒我上游的事囉?
如影隨行 wrote:我當然知道這事是發生在合宜住宅.我的意思是.甚麼工地甚麼建商營造商都有可能在蓋房子時發生意外狀況.不必刻意強調是"合宜住宅"
如影隨行 wrote:光光單一意外事件實在無需過度放大.
所以我們應該認為這是小事一樁,要「和光同塵」
要不要承認合宜住宅賣得好賣不好和閣下的利益高度相關?因為我看到類似含羞草或是刺猥般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