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堤 wrote:
最好是,你這一生就不曾拍過風景或任何事物?
既然有,就代表你覺得漂亮,或是想拍不是嗎?
而你有徵詢過這片風景或事物的所有權人嗎?
風景裡面就沒有其他人或是建物嗎?
你就真的有那麼清高嗎?
我拍該建案,是因為他要賣,而我想買,門口也沒寫不准拍
我也是公開拿手機大方的拍,不是偷拍,也只拍一張,並不是像你說的亂拍一通
還有,我家的地址是新北市中和區中正路1213號,歡迎你隨時來拍,說到要做到
來的時候按個電鈴,我還可以泡壺不錯的綠茶請你
大大~那種咖在多說都一樣啦~~~
哈哈哈~~住的很近耶...泡茶泡茶~~~

拍攝照片只要不是主建物內之景像,在外部根本沒有觸法!!
要用哪一條法律來論述!!
如果又拿行車記錄器來錄,那我一次在車上裝10個角度一次拍個夠,回家我在截圖!!
要什麼有什麼~~被打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