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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也不會委託信義房屋賣房子


ketsu019 wrote:
現在兇宅是重大瑕疵 ...房仲向來只會加價.......(恕刪)

據我所知,房仲的重點,只在於成交,一面向賣方砍價,反面就要買方加價,而雙方最關心的市價與權益,並不是首要的關注點。所以我不認為是閣下所說的只會加價喔!
整個看起來就很像廣告文耶~哈哈
因為...該怎麼說

大大您的邏輯應該跟大多數人不一樣吧
其實每家仲介都有好業務跟爛業務

問題是這個case到底是不是凶宅

如果不是凶宅而信義說是凶宅;這樣信義是有很大問題

如果是凶宅;屋主不介意,是不是每個買方都可以接受呢!

而且是凶宅屋主不希望仲介披露出來,屋主心態蠻可議的

river0526 wrote:
某一天的晚上約莫9點...(恕刪)



這位板主 您取暖失敗了

現在的時代也不是每個人都會在乎兇宅???

。誰不在乎?我買來加1成(扣除所有成本)賣您!

您願意嗎?


根本沒有人會問這間房子前幾任屋主發生的事情。您還生活在民國初年嗎?您不做功課 

不代表別人不能做功課呀


您真不在乎 毛  !也不行了 

因為:要出售 也要準備跳樓大拍賣了

再出售此屋時(  要 充 分  盡到告知義務  )否則準挨告與賠償!

能撐? 就做個法會 ! 以後買屋要小心 !
樓主說的很明白了,被信義調查出了一些事情,不想被建檔…

樓主或許不在乎是不是凶宅,但應該在乎日後脫手的價格吧…被信義這樣一搞那還得了
如果一輩子自住就沒差
如果以後還是想脫手就有差
因為前屋主沒告知你買了不知情~
可是你已經知道了要賣給下個屋主就要告知了
不然下個屋主如果知道還是有可能會請你賠償的
chi_ying@hotmail.com wrote:
我個人也極討厭信義房...(恕刪)


因為他們在未經許可及也未跟我聯絡下就取得我現下住址,接下來就是好幾個業務直接殺到我家要我簽約給他們,造成家中極大困擾;雖有跟信義總公司反應過,但好像沒什麼屁用


個人覺得這是很沒教養的行為,就算我們去朋友家拜訪都要先打個電話說一下,沒有一家房仲同時出這麼多沒水準的業務輪流騷擾賣方

--


只要知道你所賣房子的完整地址,就可以查到你的戶籍地,這在網路上都有付費的系統可以查詢,根本不算什麼秘密,他們並沒有非法取得你的個資。

甚至如果有登記,在查號台也可以得到你家電話號碼,但通常都查不到。

這也就是為什麼他們會直接來找你,而不是電話通知再登門拜訪。

這叫直衝式拜訪,專門應付知道戶籍地但不知道電話的客戶。

如果不直接拜訪又怎麼拿到委託機會?就算被當面拒絕也要先嘗試看看,這就是業務精神。



為什麼信義房屋會那麼急著找你,因為你簽委託給很多家房仲,代表是一般委託,如果你的案件又剛好還蠻不錯的。


知道你賣房資訊的店長們都會親自上陣或請該店業務八百里加急前往接恰,
我肯定絕對不會只有信義房屋一家業務來騷擾你,尤其是在台北這個一級戰區。


業務靠的是獎金養活自己,看到一個待採的金礦,就像鯊魚見到血一般。


--

接下來我先設想兩個你委託賣屋的情形


1.你一開始只簽給一家仲介一份一般委託

如果是情形一,代表你後面的一般委託,是一家家不同的仲介的業務員找到你,再跟你簽委託的。

那這跟信義房屋的業務員找到你簽委託有什麼不同嗎?


2.你一開始就找了好幾家仲介簽了好幾份一般委託

這就回到上面落落長我所描述的過程。
應該很少人不在乎兇宅吧 而且調查房子本來就是房仲該做的事情

很抱歉 沒辦法給你溫暖
廣告文~~~~~~~~~~~~

river0526 wrote:
某一天的晚上約莫9點多,對講機突然響了。

正納悶,會是誰在這麼晚了來拜訪。

一看才知道是信義房屋的業務員,當下只覺得這個時間實在不想「接客」於是要他明早再來。

其實,我並沒有很想賣掉目前住的房子,畢竟住了幾年也還蠻習慣的。

但經不住他一再勸說,所以想說要不就賣看看吧,說不定真能賣個好價錢。

於是跟業務簽了委託,但這簡單的舉動卻讓我後悔莫及...

在簽約後不到三天,該業務突然打電話給我:請問你這裡是兇宅?

我只覺得莫明奇妙怎麼突然跟我說這個。於是我反問他為什麼這麼問?

結果他回我:因為在接受大哥您的委託後,我們就馬上去問左右鄰居這件事,但好像有聽說這間屋子以前好像...。

於是我也不想聽他說完就說:不用了,我不想知道,你們也不需要再幫我賣了。

心想,我原本住的好好的房子,幾年下來也都平安無事,從來也沒聽鄰居說有什麼事情發生。

而且,我在買了這間房子以後也沒發生過「非自然身故」的事情。

這位「熱心」的業務,無端去挖出多年前也不知道是真是假的資料。

如果資料是真,即便原本住的沒事的房子,經他這一「解說」,以後我也會住的毛毛的。

如果資料是假,這位業務員到處詢問的同時難保不會讓鄰居誤會是否真的曾經發生過什麼事。

而且,我覺得他們真的很無聊,現在的時代也不是每個人都會在乎兇宅。

在如此科學昌明的世界,這樣大的公司竟還在兇宅調查上大作廣告還引以為傲,我真的覺得有夠蠢。

何況,其它的房仲業也只會了解是否曾在擁有房產後是否發生過非自然身故,根本沒有人會問這間房子前幾任屋主發生的事情。一來,我怎麼會知道;二來,干我屁事!

難不成,我們買房子還一定要去調查這房子的前幾代資料,這樣的思維未免太過可笑、落後。

於是我要求跟他解除委託契約,並問他這件事是否會做紀錄。

他回答會,他所明察暗訪的資料會列在信義房屋的資料庫中。

這下,我真的無言了。也跟他說,因為這件事我會阻止身邊的親友委託信義房屋賣房子。

結論就是,除非你真的「百分之百」確認你要賣的房子「從來」沒有發生過非自然身故的紀錄。

否則,最好不要委託信義房屋幫你賣。

看了這篇文章

讓我喜歡上信義房屋

因為他能夠讓我買到安心的房子

就算貴一些也沒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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