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ron wrote:
老公寓底下的土地喔
理論上很值錢
但是只要上頭還有拆不了的老公寓
那個美好的價值就始終是"理論"
便和天上的星星月亮一樣
看得到吃不到
...(恕刪)
我都說了遲早得做,時候到了還不得不做,你還沒聽懂?
這些老舊公寓屋主要是不早點醒悟自己發起的話,若干年後一場天災就可以自動被夷平,哪需要政府動手?
a030050734 wrote:
不知你家公寓是否永遠...(恕刪)
pineapple wrote:
問題是現在的都更就是打著公益大旗做生意啊,為了公益部分太少了,
...(恕刪)
cazando wrote:
都市更新條例開宗明義...(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