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bastian' 9000萬 wrote:以後別忘了跟房仲要發...(恕刪) 小弟不懂你存何心態來看這件事情...不過據小弟所知..小弟近幾年投資放地產不下十筆..每筆都有發票..現在不動產業競爭也很激烈..拿發票是很正常了吧!!難道樓主你還留在10年前的印象嗎?
chiato wrote:這板上仲介好像很多,奉勸你們還是趕快離開這個即將衰敗的行業吧,大部分的買方想買低,而大部分的賣方又想賣高,你說該怎麼辦?那還能怎麼辦,政府都實價登錄了,區域實際成交價掛在那裡給你看,...(恕刪) 這裡仲介超多的最討厭的是不敢正大光明說自己是仲介自己都認為仲介是丟臉的行業?不過我自己部門找人有仲介經驗的絕對扣分,幾乎不考慮面談我認識不少主管也是這麼想這行業總給人:不學無術沒有專業一張嘴湖累累負面的印象
依據以前的經驗和現在的實際狀況,應該會內含變外加!benison868 wrote:賺越多當然要繳越多,這道理需要問嗎?另外,賣東西當然一定要開發票,就是一定是含稅價,不含稅根本就是逃漏稅,這不叫省錢,叫違法.......(恕刪)
GSII wrote:剛好而已本來收入就應課稅,而且這種賣4買2的潛規則,根本就是吸血,完全贊成課稅 100分同意GSII wrote:老是以現金收取也不開立發票,不符課稅公平。 那一家房仲沒開發票.快去檢舉國稅局有獎金喔"還是你也是"聽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