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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

沒有你媽媽在賺這些錢
你有辦法讀到大學

你小時候奶粉尿布是怎麼來的?
哀...大義滅親,要滅就快滅
不要出一張嘴,我等著看新聞
新聞標題"房仲老媽拿兒子當人頭,兒大義滅親"

快點喔

eva123eva wrote:
如果對方搞鬼,到時候...(恕刪)


她媽他爸名下有房子,怎麼會符合自用條件
你這種論點有問題,什麼叫做不要當人頭就是自私?到時候他被他媽賣了,要找誰討?這種是非不分的論點真的是很怪,難怪台灣會這麼亂。當人頭戶本來就是不好的事情,板主就已經很明確的跟他媽講『不要找我當人頭』。他媽還為了錢,私自『可能』竊取他的印章、引用證件影本,做偽造文書的犯罪行為。真正自私的是他媽媽吧。不要跟我說啥天下無不是的父母,就是這句話造成現在父不父、母不母、子不子的。
建議板主,找代書或律師問一下吧。不管那個第一次啥的可以省多少,畢竟這是你自己的權利。別這樣不明不白又不爽的被人搞了,雖然搞你的是你媽媽。


X-SHOW wrote:
首先你媽賺錢也是為了..但我的感覺是....
養你是白養的
還PO在01告訴大家你媽的不是
我要是看到此文
一定叫你滾出這個家
因為你是很自私的人
周邊朋友哪時會被你賣了都不知道....(恕刪)
人生就是不斷的抽車~抽不動就牽車~牽不動叫計程車。在不濟就摳救護車。Orz

羅密歐99 wrote:
沒有你媽媽在賺這些錢...(恕刪)



哪壺不開提哪壺

你媽如果現在拿了50萬的好處..看起來似乎真的很好賺..三個月就可以賺50萬了..

因為你沒有收入卻可以買房,3,5年後被國稅局釘上查稅的機率很高..如果要硬凹是媽媽贈予的,也要另外繳贈予稅,但是如果國稅局不接受贈予的說法,那除了10%奢侈稅要繳之外..還有逃漏稅的罰款也要繳..

假設那間房子是1000萬的價值,10%的奢侈稅就要100萬了..另外不知道罰款會是多少..

短視近利..得不償失啊....

jim_raynor wrote:
反抗到底你媽可能會少很多傭金,更慘的是仲介混不下去'工作丢了
就看你有多不爽了。
你不遷戶籍進去,投資客就避不掉奢侈税。
正義一點,去檢舉但可能害到你媽
現實一點,去跟投資客要人頭費,十萬少不了。
你媽敢賣了你的信用,應該常跟投客合作喔!


你放心好啦!台灣房仲業、保險業...永遠都在缺人!


whterfox wrote:
她媽他爸名下有房子,怎麼會符合自用條件


原來如此,我沒注意到這段 @@a

愛雷島之心 wrote:
是這樣子嗎??那人頭...(恕刪)


那也要資客心臟大敢找你。。。


害到你爽到你媽,跟投資客
想看看 6%傭金
若1000萬,就是60萬

孝順一點,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要不然確認轉到你名下的時候,趁機去把你所有的證件印章搶來,這樣就賺到一間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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