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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這種公文,不知該怎麼辦!??


黑色小老虎 wrote:
強執處的人要地政測量...(恕刪)


大大~

我上去查了~

請問公告地價和公告土地現值哪裡不同呢..>?
指界 (轉貼自桃園地政事務所)

Q:

在地籍圖重測期間內,土地所有權人應如何配合重測工作進行?

A:

地籍圖重測之作業程序係依土地所有權人指定之界址,應用測量儀器與技術測定各宗土地之位置、形狀及計算面積,並依計算之成果辦理重測結果公告及土地標示變更登記。故重測面積實為界址範圍決定之結果,為確保自身之權益,請土地所有權人於接獲地籍調查通知書後,依所排定時間至土地坐落位置與地籍調查人員充分配合辦理指界。以利重測工作順利推展。現就地籍調查時土地所有權人應配合事項說明如下:
1.設立界標:土地所有權人、管理人或公地管理機關等,在接到縣政府通知地籍調查時,請在自己的土地界址分歧點、彎曲點或界址點,會同四鄰土地所有權人共同認定自行設立界標(土地界標由政府免費提供,可向重測區工作站領取)。
2.按指定日期到場指界:土地所有權人請依照通知書指定日期、時間(或委託他人)攜帶通知書及國民身分證、印章,到現場將土地四周圍界址位置,詳細告訴地政機關指派的地籍調查人員,再由調查人員依照實際指界情形詳實的記錄在地籍調查表上。
3.地籍調查表認定簽章:地籍調查表上相關欄位記載之內容是否確實,界址標示欄所記的位置與略圖上記載是否一致,請土地所有權人在調查表上每一欄內逐項認定,如正確無誤後,再予簽名或蓋章
 
Q:

土地所有權人如果對自己的土地界址不明瞭,指界發生困難時,要怎麼樣處理?

A:

地籍調查時,如土地所有權人到場指界,但指界確實有困難時,得請地籍調查和測量人員協助指界並告知土地所有權人界址點位置,其經土地所有權人同意者,視同自行指界;或向當地地政事務所繳費申請鑑界,以使土地相鄰界址確定,作為地籍調查、測量之依據。
涼麵好吃 wrote:
請問公告地價和公告土地現值哪裡不同呢..>?


公告地價是用來計算地價稅用的
公告現值是政府每一年或每三年去調查市價資料回來公佈
用來以後作政府徵收土地用的 但因為是政府要來徵收用的
所以都普遍偏低 有的乘3倍才是市場上交易的價格
不過那個系統都是用平方米來計算 要換算一下 一平分米如果是9萬塊 換算成一坪是29萬多 如果是建地(這個要花錢去市公所查使用分區) 還要乘上1.5倍就是43萬多 這樣你知道 你處理的是幾百萬的事情了吧@@
那13萬稅金根本是小事情= =

黑色小老虎 wrote:
公告地價是用來計算地...(恕刪)


再一次謝謝各位大大~

讓我的擔心少了許多...

將來若是能順利處理掉,而且還有小賺的話

一定請大家吃雞排或喝珍奶,但要限量100份以內,捷運劍南路站發送

說到做到...

歡迎護貝~~ 如有虎爛歡迎找記者踢爆~
涼麵好吃 wrote:
一定請大家吃雞排或喝珍奶,但要限量100份以內,捷運劍南路站發送


恩........捷運劍南路站啊!
我有點點點了解為什麼你爸叫你放給他爛@@

涼麵好吃 wrote:
再一次謝謝各位大大~

讓我的擔心少了許多...

將來若是能順利處理掉,而且還有小賺的話

一定請大家吃雞排或喝珍奶,但要限量100份以內,捷運劍南路站發送

說到做到...

歡迎護貝~~ 如有虎爛歡迎找記者踢爆~





護貝....






涼麵好吃 wrote:
再一次謝謝各位大大~...(恕刪)


哈哈!我也要......記得留一份給我!


JCB88 wrote:
哈哈!我也要.......(恕刪)


JCB大大~

你的將會是DOUBLE份量~

最謝謝你了~
報告各位大大~

23人裡一位遠親似乎有意出來整合大家賣地..

所以執行署的書記官現場說那就先這樣吧~

欠稅還是要先繳掉,才能談賣掉事宜...

那位我小時候見過一面的遠親說大概要1~2個月時間連絡大家再跟建商談吧...

如有好消息,我會開放大家登記領雞排珍奶...

JCB大大、黑頭貓大大、koko大大、黑小虎大大等四位我會先幫你們安排在前四順位的...

謝謝大家~~如有問題再pm給我~
我家也有同樣類似的問題~

先簽到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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