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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文林苑事件的看法

jctchen wrote:
祖厝,那為什麼不去申請個古蹟呢?...(恕刪)


房屋已經拆了!沒辦法申請為古蹟,只能申請為歷史遺跡 ...



yuling0325 wrote:
就算王家一開始要都更又怎樣
條件談不攏,就可以沒經過同意就強迫人家一起參加喔
那建商乾脆自己決定王家土地價值就好了,何必談條件
其他36戶不也是都有談條件嗎?
難道王家連出價的權利都沒有嗎?



所以針對您的假設
現在的都更法才修成多數決呀~降低同意都更戶的比例就可通過執行
為了貪得無厭的釘子戶(不是針對王家)
一樓可以去看看, 按照王家土地狀況, 想要被排除都更可以有什麼作為...而王家有沒有作為,

或是因為王家不想都更, 四周圍的人就必須跟著放棄都更.
我覺得這一次有很多人站出來表達不滿,重點不在於拆不拆王家,而是對政府對房價無能,口口聲聲的居住正義都讓人失望,郝市長算是砲灰,剛好掃台風颱尾
祖厝...台灣不知道有多少人沒有祖厝了..
而對傳承祖厝的觀念又有多少??

我現在要講的有點離題..恕刪

小弟的觀念比較現代一點, 如果我能把祖產變大, 那我幹嘛還守舊? 如果祖先留下來的已經不符合現代的生活狀況, 何不更新他? 再繼續傳承給下一代. 我的下一代也許會感謝我留一個好宅給他們生活.
當然這都得經過整個家族的討論.

王家想要守祖產, 我可以深刻的理解. 房子不僅是不動產, 生活久了也有情感. 我只知道應該要在事件還沒發生前就要積極的餐與捍衛家園的作為, 搞到今天這樣雙方都有責任.

我也不幫王家說話, 我也不幫政府說話. 但是其他36戶, 真的才是受害者.
這件事從不同的角度來看,有不同的答案
只是有些事情想問一下
買賣不成仁義在,如果建商改去買旁邊的大樓
留下王家和原來的國有地
讓王家去自生自滅不行嗎
建商要花多少錢才能買到和王家一樣大的土地呢
都更不是在說都市更新嗎
只有更了幾百坪土地就是都市嗎
有增加了多少公共設施嗎
不能只老屋拉拉皮嗎,把外表弄好看點就好
如果有人像詐騙集團一樣,在你家門等郵差送信到來,替你代收信
郵差也不會查說收信人的身份
那你會知道去參加會議嗎
為什麼不能公辨都更
把整個松山機場,蓋成新區
再把隔壁同樣大小的地區的住家
強迫搬到蓋好的新區
就又有一塊舊區可都更了
重點是是不是有可能在我們不知情,不同意的情況下
我們的權利就被剝奪了
半桶水 wrote:
讓王家去自生自滅不行嗎


法律上,不行

可笑的是,這條被外界譏為"惡法",將王家強制納入都更的這條法律

原意就是避免建商刻意將住戶隔在都更範圍外"自生自滅"

強迫原本主導買賣生殺大權的建商必須與直接面對住戶進行協商

不然像以前惡質的建商,歧零地的住戶根本沒有談判的本錢

只要建商使用圍地策略,把四周封住,再照三餐挖斷水電管路,逼到住戶願意賤價賣出為止

沒有這條法案,早就沒王家了

就今天王家一案,它保障王家七千萬元的賣價,還外加六百萬元的補償金

或者是5戶5車位,市價共一億七千萬的新房(這價錢是王家自己算的,於是它自己"祖厝"開價兩億)

還會認為這是惡法的人,是否了解這條法條後面的含意,還是單純人云亦云,我就不予至評了

要是今天王家兩戶緊鄰的不是高架橋,而是無法出入的鈄波或山壁

今天王家還會堅持"祖厝"?"誓死抗爭"?

說實在的,我尊重王家不賣的立場

但我無法接受王家用"撒謊"的方式博取社會同情



今天王家說不知道

於情
王家從清代就居住在當地,但兩年之內連半個鄰居都沒提到"都更"一事?
郭元益知道,北邊兩戶公寓住戶知道,南邊有應公也知道,從南到北整個街區數十戶人家就王家不知道自己已經加入了?


於理
家裡有個淡大建築研究所畢業,並且任職於建築事務所的家人,訪談時還自己說過知道都更具有"強制性",卻花了兩年查法條而毫無作為?


於法
家裡有人簽收了通知信,剩下三封卻"碰巧"都沒人領?如果是有心人故意攔截,為何只敢在懶人包內質疑送信地址?之後被挖出有人參加了會議還簽了名,一開始還承認「有去會議,但只去了一下」後來才改口說他當天在上班?如果是懷疑有人有心造假,為何不一開始就直接提出偽造文書訴訟,卻要大家"自由心證"?


於情於理於法,王家的說詞都無法說服我

不管你們信不信,總之我是不信的


反正我還是那段評語


綁架民意卻假弱勢,茲眾鬧事卻裝少數

參加了卻又說不知情,喊了價又說沒要賣

手執社會公義的大旗,嘴喊居住正義的口號

骨子裡卻是幹著燃燒他人熱情,成就自家祖業的勾當

這種人,打從知道王家有個建築系的第一天起我就不願意去同情



半桶水 wrote:
這件事從不同的角度來...(恕刪)

如果大家不知道土地法為何物,不妨先去看看,土地法是強行法不是任意法,土地法之規範者為社會公益所必要,故不問當事人之意思如何,必須強行適用
很多人都倒果為因,大家不妨去看看沒有台北市都更自治條例第12條和14條對袋地地主的保護之前,類似王家這種袋地地主都是些甚麼遭遇好了,要是為了王家把這兩條給拿掉,那才是最大的不公不義,王家是仗著法律保護拿俏
其實他們家那兩塊地在以往來說是一點價值都沒有的廢地,就算建商想要容積率的獎勵,也完全不需要去跟王家談,王家自己會賤價求售的
而他們那個都更案搞了快三年,附近住戶全部都知道要都市更新有公聽會協調會要抽房子等.........
就他王家不知道?他家的人緣也太差了吧?左鄰右舍都不來往不聊天的嗎?
王家這種說法要嘛就是在考驗大家的智商,要不就是他自己智商有問題
我是不知道會相信他們這種說法的人到底腦袋裡是怎麼想的,寧可相信懶人包說的?
大家不妨冷靜下來想想看,老舊的法律因應現實需要可以修改,老舊的房子就不能因應時代需要而加以更新嗎?喊著修法修法卻又抱著"祖厝"不放的同時,是不是也該把自己的腦袋先修一下?
如果建商真的不把王家納入合併都更的範圍,王家以後出入不是挖地道就是要撐竿跳,王家覺得這種生活ok?現在就算被納入了,王家又會遭受甚麼損失呢?
小弟家住永和,5年前建商標下後方一筆土地,接著就來找我們前排公寓談合建了,

我們2樓住戶很熱心,招呼住戶一起參加說明會,

住戶們都很開心等著合建成新大樓,但噩夢才剛剛開始....

其實建商給的條件很優渥,但卻忽略了人的本性,

當2樓鄰居知道大家分配都一樣,而他(2樓)最好的樓層卻不能分配到更好條件時....

開始翻臉不認人,拒絕跟建商談合建,

一開始我就很擔心,也建議建商要不要用都更的方式改建,比較不會有變數,

建商當時太過自信,認為她條件開的很好,只是溝通問題而已,早晚可以說服2樓的,

而且都更曠日費時,過程沒3-5年成不了案,所以.....還是談改建比較快

很快的,隔壁鄰棟公寓一一同意改建並拆除,4棟公寓最後真的只是我們這一棟,

建商卻在我這棟公寓踢到鐵板,原來2樓找1樓聯合起來,抬高條件,

還跟建商說,等其他住戶都簽好後再去找他談,......結果..

當我們都簽好時,他們對建商開出了天價條件,....(是我們一般住戶的2-5倍)

建商嚇呆了,找了里長.議員.立委卻遊說,卻都吃了閉門羹,

我們其他住戶只好去按電鈴先拜訪1樓住戶,1樓居然說...

我家又不缺錢,要改建我就是要這麼多,還叫我們鄰居別擔心,他認為建商一定會妥協的(因為只剩他們了)

結果合建談了4年仍僵持不下,1樓大概怕被吐口水報復,宰門口加裝監視器,2樓還把電鈴都拆了。

2戶串成一氣,互通有無,看到鄰居就像見鬼一樣,只要有人聊天,就認定我們何建商串通說他壞話,

我只是投信箱遊說,他就認定我是建商打手,監視器連我何時去投信箱都一清二楚,

4年來大家連鄰居都做不了,原本建商真的想再多給1.2樓多很多的條件,可惜...

他們的胃口真的太大了,建商無法忍受他們貪婪,

最後放棄了我們這棟公寓蓋了起了,我們眾證人所指的釘子戶了....

這段時間的的煎熬不是外人能離解的,

我想說的是,都更不是不好,遇到這些貪婪的鄰居,才能解救我們著些無辜又想改建的住戶

冷眼旁觀 wrote:
我看到的是建商依都更...(恕刪)



那我倒想問問你
如果他是依法拆除
納為什麼旁邊有兩戶舊房子不拆
而是只拆王家呢

如果堅持要都更
是否應該要做到完整街廓
現在留那兩棟是有甚麼意思
還不是讓他們自生自滅?
"建商"依都更法
我看的是政府不敢動
而是被建商驅使

難道建商比政府還敢談法律嗎?
說要保障人民安全
甚麼居住正義 狗屁!

選舉前講的很好聽
現在淪為建商打手

又要下屬幫他擋子彈
躲在後面不出聲
只會說要修法
拆都拆了
修甚麼?

我不是綠的
但經過這件事情之後
我也不會再投給目前的執政黨
拿了選票當老大嗎?

我看也差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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