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mmax wrote:
既然都該罰 那師大商圈因為情節嚴重該罰重一點嗎? 永康商圈該罰輕一點嗎?
奢侈稅要罰的是投資客(炒房元兇)不是台北市 台北市只是投資客炒作下的犧牲者
分區課 投資客不會轉移陣地? 只要不炒房 奢侈稅如何根本不關他的事!(恕刪)
按情節輕重量刑,民法/刑法 都是呀!!
只有政客們才說奢侈稅要罰投資客,其實是"都罰"...
台北市部分市民是投資客炒作下的犧牲者,但是台北市民已經順便享受到房地增值的果實.
其他縣市則是"預防"投資客炒作下的犧牲者,而且沒有果實!
分區課稅又不是說其他地區完全不課,維持兩年也ok呀!
但是哪裡漲最兇,那裡就要課最久!
不論炒不炒房, 奢侈稅都會影響到你我他的權益!
killy_chu wrote:
按情節輕重量刑,民法/刑法 都是呀!!(恕刪)
真奇怪 不是說用犯罪率.法律來比喻不恰當 怎麼又拿出刑法民法?
在住宅區開業怎麼分輕重? 不就是多數人違規跟少數人違規的區分嗎?
不管多數 還是少數 經查證屬實 就是停業而已
killy_chu wrote:
台北市部分市民是投資客炒作下的犧牲者,但是台北市民已經順便享受到房地增值的果實.
其他縣市則是"預防"投資客炒作下的犧牲者,而且沒有果實!恕刪)
既然有"享受到"房地增值的果實那應該很高興阿 幹麻打房?
如果這個果實是不好的 那預防炒作 就是要阻止這個果實的發生!
對了"預防投資客炒作"下的犧牲者是指誰? 有何犧牲?
想來想去就只有2種人 房仲跟建商 犧牲了業績跟銷售量
killy_chu wrote:
分區課稅又不是說其他地區完全不課,維持兩年也ok呀!
但是哪裡漲最兇,那裡就要課最久!
不論炒不炒房, 奢侈稅都會影響到你我他的權益!恕刪)
打房效果不彰是政府沒用 跟區域根本沒關西
奢侈稅本身就已經有級別之分 第1年15% 第2年10%
要加重.延長全區一起實施或許北部更好 但是對其他區域也沒影響
我也有房子 不過我想不出奢侈稅對我的影響在哪裡
除非中樂透 不然我不會在買房後2年內就換房子
要說有影響的人是有拉 不就房仲跟建商 投資客這些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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