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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被銀行法拍問題

給樓主二個小提示:

step.1 主管機關。

step.2 超額執行。(假設第一順位抵押權已經先行撤銷)

※借錢還錢,天經地義;人不理財,財不理你。。。



想到一個方法,只是不知道這方法可不可行
叫你弟先離婚,還完三個月房貸
等遠東徹消法拍,再去公證結婚

walter3653 wrote:
都是政府的錯..
讓房價物價漲這麼高.
薪資沒漲.. 圖利商人..
讓老百姓以為不買房就買不起的社會風氣.
還有一些啃人肉的財團..


不要胡亂牽扯。

版主弟弟的房子只有兩三百萬,每月房貸只有九千元,一般受薪家庭大多負擔得起。

問題癥結在版主的弟媳入不敷出,積欠卡債15萬。舉債消費欠卡債,也跟政府有關?

會積欠卡債的人,通常是沒有理財觀念與控管自己收支狀況的人。

不管貧富,都該養成記帳習慣,審視控管自己收支狀況。我至今還有記帳的習慣,每年底編列未來一年的支出(例如保險、管理費、旅遊、健檢等例行性開銷),每天分類記錄自己每筆消費用途金額等等,按月小結統計,這是長久以來養成的習慣了。

有記帳習慣的人,通常比較不會亂花錢,長久下來就會成為理所當然的習慣。

先跟親友湊15萬還掉,在自己把房子賣掉還親友,千萬別法拍,非常不值得


銀行就是吃人不吐骨頭,不然哪有那麼多自殺客.
jake650225 wrote:
銀行就是吃人不吐骨頭,不然哪有那麼多自殺客.


銀行大老闆自己拿股票質押借鉅款,眼下股市大跌擔保品不足沒錢補足時,就開始搞放寬授信條件,以免自己被斷頭。

但對於欠銀行的其他小老百姓,則是該斷頭、拍賣時,絕不手軟。

小老百姓欠卡債時利息快兩成,而債多不愁的大企業(例如根本還不出錢的某DRAM廠),則是欠錢的利息只要0.1%,因為最怕這公司倒閉的人是銀行與政府(失業人口會增加,骨牌效應下,失業率會更難看)。

債留子孫,下一世代的年輕人們請多保重!


ayudaiken2 wrote:
現在有了小孩,想不懂為什麼讀幼稚園一個月要1萬,然後上了國小聽說每個月也要1萬多...

2個小孩每個月就要花2~3萬......(恕刪)


現在幼稚園有補助 可以去申請
上國小可以請家人幫忙嗎?
calvinshiu wrote:
說這種話的人...讓...(恕刪)


一種米養百樣人
可惡的人自然有天治他

搞不好5折要賣他
他還買不起
一笑置之吧!

kiiko wrote:
樓主所謂的債務協商
是指一般銀行與其客戶的間的協商
不具法律效力
銀行為確保債權實現
可隨時推翻
除非是由法院依消費者債務清償條例所做成的協議
方有約束力


的確是這樣,協商的結果銀行可時推翻
卡債及房貸可能會有超過擔保品(房子)的金額
再加上協商過後,沒有正常在繳
一般都是寄存證信涵 → 假扣押 → 查封(房子貼封條) → 再來就是法拍
應該是先把錢把它還清
去圖銷假扣押及查封
房子少幾成賣掉,這樣就有可能把欠的錢全部還清

如果經過法拍,點的房子如果不是很好,有可能會低於5折賣出
到時不夠銀行就會叫你還(保人)

偶的經歷就是這樣,房子當初借款人買400多萬,結果拍到150萬,
尚缺300萬,結果都是偶這個保人要負責
幸好偶跟銀行協商,常談判破裂,因為它有答應偶,結果都銀行反悔
借款人不拍賣,結果要拍先賣偶的房子,偶一狀告到財政部,(最後銀行法更改這個部份)
也因為這樣偶才逃過一大劫從300萬變負責100萬

養老弟一家人這種事,我老爸也幹過,不自量力的結果,是六十幾歲就早死,連我媽也幾年後就走了!

印象最深的是,我老爸走後,那一家子還拿著我老爸簽下的什麼保證僱用合約來要錢,說我老爸違反照顧他一家子的承諾。

還好我沒被牽扯到,現在我們幾個姊弟拿他家當瘟疫,婚喪喜慶都不敢讓他們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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