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三黃一劉有功有過

有什麼功?


這些投資客 是為了讓房產增值嗎


三黃一劉 哪個不是要賺進自己口袋的


每個賺到都 億來億去的 而且這幾個也只是 明顯的標靶


投資客就只有這四個人嗎?


她們賺的都是真正有需求人的血汗錢

DiDiLai wrote:
同樣道理,詐騙集團/剝皮酒店,何過之有?
人家不偷不搶,一個願打一個願挨,是你自己笨(貪)受騙上當,關人家什麼事???
這樣的邏輯有一點奇怪喔~~~
恕刪)


那到底炒房是否違法誰能告訴我?
我的文章不至於跟詐騙集團連結在一起,因為那是違法行為,
社會事我還了解一點點.

我也討厭這些炒手,但是到現在我還是認為他們所經手的物件買賣,
應該都是合法,遵守法令買賣,
如果有人被恐嚇被強買強賣房產,那就是黑道行為,新聞都有播那是犯法,
如果三黃一劉有這種強買強賣行為,那應該請被害人出來報案,

所以我的結論就是炒房無罪,到現今還是無罪,
如果有罪那麼他們所經手的房產,國家就不應該讓他們過戶.
這麼久的時間以來,遊戲規則就是有利於炒作,只要遊戲規則不變,他們就無罪,

另外逃漏稅問題,
我不清楚在房產中借用別人名義買賣是否是一各大問題,
目前他不是炒房有罪,而是逃漏稅被偵查,但是還沒被法院定罪.
但是如果用人頭炒作股票哄台股價那就是大問題,那是犯罪,這種社會事我也是看新聞知道的.

所以我再總結一下我個人的體會,
1.我個人對於房產炒作行為也是厭惡至極,希望這些人能被當罪犯審判,
2.目前炒作房產哄抬房價在台灣是無罪,
3.目前炒作股票哄抬股價在台灣是有罪,






herb16899 wrote:
那到底炒房是否違法誰...(恕刪)


炒房不違法的話幹嘛用人頭戶炒呢?
如果你為了某件事站出來,永遠都會有人支持你或反對你。如果你不表明你的立場,永遠都沒有人會支持你或反對你。

herb16899 wrote:
另外逃漏稅問題,
我不清楚在房產中借用別人名義買賣是否是一各大問題,
目前他不是炒房有罪,而是逃漏稅被偵查,但是還沒被法院定罪.
但是如果用人頭炒作股票哄台股價那就是大問題,那是犯罪,這種社會事我也是看新聞知道的.

所以我再總結一下我個人的體會,
1.我個人對於房產炒作行為也是厭惡至極,希望這些人能被當罪犯審判,
2.目前炒作房產哄抬房價在台灣是無罪,
3.目前炒作股票哄抬股價在台灣是有罪,...(恕刪)


還好你至少知道股票烘抬是有罪的,那買賣房地產左手交右手製造假成交,以便哄抬價格算不算有罪呢?

根據稅法,你知道大額逃漏稅是要被關的嗎?最少都要罰款喔^^

當然一切都要由法院來認定,只是我可以明白跟你說,收押只是第一步,調查局會這樣大動作,手上勢必有其他證據,就看檢察官調查後要起訴哪幾項罪名而已,不然不至於大費周章以"串供之虞收押禁見"。

LingXiong wrote:
撇開逃漏稅不談,三黃一劉有功有過:

功:有房產者資產大增。

過:無殼蝸牛與房產絕緣。

請各位捫心自問:你是得利者?還是受害者?


不太對,資產增加的前提是你有賣出去,沒有賣就是沒有實際收入增加

就好像你在399的時候買宏達電,到了1200的時候你沒賣,你的收入還是沒有增加。

LingXiong wrote:
撇開逃漏稅不談,三黃...(恕刪)


你這是什麼邏輯?何『功』之有???
把這些炒樓炒房的人,全關了,對社會只會有好處。

juser98 wrote:
房子是民生必需品,股票不是

對只有一棟房產的人而言

房子賣掉你就是要去租或者買

股票你賣光,後來股價漲了你不進場不會怎樣

這兩個你也可以拿來比對?

還要捫心自問?

...(恕刪)


那..黃豆,玉米,小麥,棉花 是不是民生必需品?
交易這些期貨的人,又被你歸在哪一類?
如果沒犯法,為什麼會被抓呢? 至少就逃稅了不是嗎?

食、衣、住、行是民生必需的四個要件。

如果放任囤積青菜炒作的行為,很有可能,您到時會吃不到青菜。
所以政府介入抓菜蟲。

囤積白米也有可能造成您吃不到白米,
所以政府介入抓米蟲。


囤積房屋比較難介定是因為房子能租,並非沒有買下來就不能住。
但不論如何,對一個炒作民生必需品的人稱功讚賞。
這價值觀確實值得討論。


至於租金會不會也被炒作,就小弟個人的想法,
政府絕對會控管租金不使其漲到不可思議,
原因是如果一般人根本住不進台北市附近,大部份公司也會遷移,長期來看,
租金高漲反而會造成一個城市的衰退,除非薪資成同比例成長。

深藍599 wrote:
股票門檻低,一般小民都可以玩玩
不動產門檻高,賺了一輩子還不一定買得起

如果以你的邏輯來看每一件事

那這社會真的沒救了.(恕刪)


還是有救啦,不要這麼悲觀,

只是如你所說,如果是用買得起的總價門檻來看的話,
說不定對這些炒房大戶來說,
1,2億的房子的買賣,跟我們買1張中華電信的股票一樣輕鬆.
所以,他就以炒股價的方式來炒房價...也許吧.

如果炒房那麼的罪大惡極 那為何政府不抓全部投資客並且判重刑????

為何不從2003年開始抓 還要等房價漲一大段才抓??? 政府難道一開始不知道??

所以答案就是 在資本市場裡面 這種投資客或投機客是必然存在的 因為這是人性的一面 (有功也有過)

你說房子要住不能炒 請看更先進國家吧 所有民生用品全部都可以炒 更不用說土地跟房子

當然絕對有道德問題 但是做這種投機生意不犯法 勇哥是數大招風 "稅"的問題被抓

資本市場註定有這樣的炒作 今天就算不是他 也還是會有人跳出來炒 檔不了的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