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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簽專任給房仲........><

趁買主還沒出現之前 趕快改成一般約吧...
如果他不讓你改的話 去消保官那寫申訴書..
沒啥好擔心的
要不要賣是你決定
專任反而比較不會有無聊客戶來
擔心價告太低...那就調高價錢阿
這是你的權力
別想太多
大大

據我所知如果仲介沒有用騙的
屋主也沒有證明
合約書上有載明不得任意更改時間
所以去消保官那應該也是沒用的
大不料價格抬高高不就好了
我都和仲介簽一般約,先簽一家告訴仲介如果賣不好會再加別人.這是介放專任和一般約的中間作法.然後自己也可賣.
bji4fu6 wrote:
老公居然簽專任給房仲...(恕刪)
Bert

bji4fu6 wrote:
越想越不安,跟老公說真的要現在賣嗎?
我們都還不知道下一個住的地方在哪,唉!



真的想賣房子.. 簽什麼約, 都一樣..
若不想賣房子.. 簽什麼約, 也都一樣..


是想不想賣的問題.. (附帶價錢問題..)

不知道要不要賣 + 想賣貴一點. 那簡單, 底價訂高一點,(行情價多一點.)

真的"不小心"賣掉了, 你也不用煩惱..(多出來的錢, 拿去租屋可以輕鬆一點)
然後, 價格偏高, 也沒那麼好賣, 也不用急著煩惱, "會不會賣掉 + 接下來住哪"..
我覺得簽一般約 然後簽給三間仲介 對屋主最好最有利
時間不要壓太長 三間都簽一個月
一個月的時間 也差不多可以把這三間仲介的口袋名單用光
然後月底 表現不好的 下個月就不給他續約 然後看情況再找一間遞補
如果是不想賣 天皇老子也沒辦法逼妳賣呀....

別想太多了....放寬心吧.....
傻傻的~就仲介的立場來看
專任約才有認真幫忙賣的動力

畢竟妳要賣房子,仲介也要飯碗阿
一般約拼了老命,也不知道是不是自己賣掉,對許多仲介來說一點保障都沒有。

就賣房子的重點來看
應該是找一位信的過的仲介,用專任約,讓人家全力去衝
通常價格也會比一般約漂亮~



一般般的仲介留
現在有些仲介 會打出專任委託送清潔屋內或搬家的優惠,其目的就是希望房子只能給他們賣,不能給同業賣,其實以前專任委託是正常的,是到後來賣方越來越聰明,房仲公司為了要爭取更多的物件,不得已只好跟賣方簽一般委託,
至於簽專任委託到底好不好,我個人認為是弊大於利
利:1.專任委託有些仲介公司會另外有優惠(如搬家,清潔之類)
2.只有一個經濟人會來跟你盧價格(要求改附表,或契變).


弊:1.房子的能見度相對降低,(雖然資訊已經這麼發達了,但還是很多人是不上網挑選物件的)
2.專任委託如果這間房仲對你物件沒信心,你就必須被他綁住固定一段時間,

以上是做過兩年房仲從業人員的資訊給您參考...
看房和買房是2回事~~

有一群投資客和房伸配合

只要有房案.他們就會去看房..但沒到很便宜.他們是不會買的...

他們一年看個300間房...總能檢到3~5間是屋主急售的吧!

知道屋主越急售..他們開價就越低......

你不賣..房仲就會過來和你洗腦了..說房價快跌了...之類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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