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DiLai wrote:
一派胡言~
照你這...(恕刪)
網址: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1/new/aug/26/today-north1.htm
桃園縣政府地政局地價科長劉瑞德認為,縣內都會區「公告現值」已經趨近市價八成,就說明了公告現值較市價低2成,也就是討論到公告現值與市價高低的問題,都會說公告現值較市價低2成,但是討論到不同的區段,公告現值與市價當然不一樣,用總的觀念來看,公告現值就是較市價低2成,這說法一定對嗎?公告現值就是較市價低這句話絕對沒問題,低2成這句話放在不同區段答案當然不一樣,但是這有影響我的結論嗎?
因為公告現值就是較市價低,所以實價登錄會造成市價等於公告現值,進而增加計算稅基,地價稅與增值稅的稅基增加,則全民的地價稅與增值稅會大幅增加,這樣的推論有何問題?
另一旦採實價登錄卻沒有照價徵稅,法律上說不通,沒有辦法如此。是因為我國不動產買賣有公契與私契,私契是「實際交易價格」與公契「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私契是買賣雙方正式契約,公契是給登記機關看,因為公告現值比實際交易價格低,所以課稅時增值稅與地價稅比較低,一旦沒有私契,公契上登記實際交易價格,則登記機關依法登記後,實際交易價格就是新的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當然要依新的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課增值稅與地價稅,地價稅與增值稅的稅基增加,則全民的地價稅與增值稅會大幅增加,所以實價登錄與照價徵稅是綁在一起,不能只要實價登錄不要照價徵稅。
我的推論很清楚,那裡一派胡言,是不是有人要把一派胡言的字句刪掉。
bluenine wrote:
國民黨耶``
數代的政黨 要改革是多麼困難的事情``
完全執政了``
人民的力量~頂多只能提案
想要過`` 除非現在的在野黨完全執政``才有可能...(恕刪)
當年的中國人也是相信共產黨才有辦法讓他們有口飯吃, 到最後....真的只有口飯吃
DiDiLai wrote:
還是一派胡言,建議你...(恕刪)
我比你懂,本人研究不動產估價有1年多了,不動產估價是門專業的學問,坊間有人因為對此問題一知半解,就發表自己的言論,告訴你土地徵收真的沒規定,徵收補償按公告現值加4成,土地徵收只有說必要時加成補償(土徵30條),現行徵收補償按公告現值加4成是比照都市計劃法49條,徵收必要時得依公告現值加成補償之,但加成最高不超過百分之40,因為只有都市計劃法49條明確指出徵收時得依公告現值至多加4成補償之,不代表土地徵收一定要按公告現值加4成,按公告現值加2成也是合法的。
公告現值與市價差距南北大不相同,北部多是公告現值低於市價,南部確有公告現值高於市價的情形(此為特殊情形,非常態),假設今日有人欲用公告現值加3成買一塊南部的地,公告現值10萬,市價9萬,你要用13萬買,你也真有錢。
因為不動產估價是門專業的學問,我遇到問題是真的有教授可以請教,但是遇到似懂非懂的言論,當然希望可以導正這言論,畢竟做學問要確實,見到有人觀念不清楚怕他誤人子弟或是觀念不清容易混淆,造成對不動產的誤解。
錯一次當然可以原諒,但一錯再錯,是否是缺少自省能力,一眛的指責對方來掩飾自己的無知,不去了解事實的真相,探討問題的核心,學了點皮毛,就以為得了件大衣,不知學海無涯,如同孔子所說:學而不思則罔,從頭到尾只會說公告現值與市價差距不只2成這句話,[公告現值與市價差距南低北高,總的來說公告現值與市價差距2成],這段話不難懂,那裡有問題,上課時教授就這樣說,你要質疑什麼,一直拿公告現值與市價差距北部高於2成,告訴你2011/09/26 內政部地政司統計,目前各縣市公告現值平均約占市價81.48%,網址:http://news.cts.com.tw/udn/money/201109/201109260831506.html,所以公告現值與市價差距2成是普遍的說法,要質疑別人請拿出真本事,不然請把一派胡言字眼移除,留在那只顯示學問不足,以井觀天、管中窺豹。
aaron36 wrote:
我比你懂,本人研究不...(恕刪)
學校教的跟實務操作差異很大,我只能說如果真的讓你考取估價師執照絕非國家之福~~~
我在不動產玩投資超過30年,要比實務我比你懂^^
告訴你吧~如果真如你所說公告現值與市價只差兩成,實價登錄對大多數人根本影響不大,如果有疑慮只需將所有關於土地的稅率打八折不就解決了~~~~
實價登錄與實價課稅符合憲法平均地權的精神,如果公告現值高於市價,憑什麼要求人家要用公告現值繳稅?當然是要用市價繳稅,不是嗎?
回家再跟你的教授討論一下吧~是真的只有差兩成嗎?????
我都已經明確跟你說,光公共設施用地要在大台北地區找到低於公告現值的現在都已經很難了~
哀~又是一個活在自己象牙塔裡,不食人間煙火的人。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