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家裡是開書局、、漫畫店、飲料店或汽車修理
機車行、電器行、賣場、五金行、小吃部、網咖,幾乎各行各界的店面都有人在做
(三)房屋稅
房屋稅係依房屋現值其實際使用情形,依下列稅率課徵:住家用現行徵收率1.2%、營業用3%、非住家非營利用(私人醫院、診所、自由職業事務所及人民團體等非營業用)2%。
都是課非自用住宅的稅金
不然就是課營業用…
照你這樣說,台灣其他開店做生意的
我不知道要怎麼做了?因為店面價格比較高
然後又課比自用,多10倍以上?
如果這樣搞,台灣自行開店的老闆
可能都要抗議了…又不是開店就保證
一年可以賺好幾百萬的,賠錢的話
政府也沒在管你,營業稅照抽!賺的多付的少
國稅局就會去查你…那賠錢怎麼還要算營業稅?
應該要補貼才對吧?
很多人只是買一間小店面,一圓當老闆的夢想
其實也賺不了多少錢的…甚至有人是賠錢在做的
如果這樣做,全台灣要倒多少店面?
又有多少的人失業?當老闆的夫妻兩人失業
底下員工也失業,那失業率不就破10%了
當然還有包租公和包租婆了
他們花大錢買房,只能賺少少租金,大家應該要感謝他們的
還要收這麼高的稅金?
個人認為不能為了自己利益,就想政府立法
去取得別人的努力
就如我家是開店做生意的
但我家也是自用住宅,但因為開店變營業用…
所以稅金本來就高了,現在又要因為實價課稅變高稅金?
CC1311 wrote:
實價課稅包含持有稅~房屋稅地價稅
斧底抽薪
這才是最狠的
...(恕刪)
實價課稅包含持有稅光是用想的就知道難度超級高
首先,沒有交易過,就沒有實價登錄
那如何實施實價課稅包含持有稅?
按照目前的交易量來看,恐怕要經過10年才會讓大部分的房子都被交易過,都有實價課稅的基礎
而且對於不曾實價登錄過的住宅如何用實價稅持有稅,我感到十分好奇
總不可能還來個一國兩制,有被實價登錄過的用實價課稅,沒有的則用公告地價或公告現值吧?
我認為,若真要實施實價登錄前,恐怕會引來瘋狂的置產風潮,搶著在被登錄前,趕快買好,以免以後狂漲後,想買也買不到
還好今天立法院準備要通過的法案有特別強調不得作為今後實價課稅的基礎
要不然"實價登錄"又有可能成為房價續漲的幫兇
道理是這樣,實施實價登錄前,很多打算透過不動產移轉財產給子女的人,她們會一次性的買入,以避免將來贈與給子女時,被改用實際價格來課贈與稅
就算房價明後年真的跌了,光是稅負上的負擔上的差別就超級划算,因此肯定會在實價登錄實施前引來一波買盤
內文搜尋
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