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bileh wrote:
不管合不合理,還是要...(恕刪)
"考慮",不是予取予求,不是"完全配合", 且要雙方有"互相尊重"為前提,否則就法院談....
shinhwaman wrote:
新買的透天,因為是社區透天的關係
買的時候頂樓是整片空地,只有水塔
家裡需要神明廳還有一個樓梯通往頂樓(原本買房的時候只有一個鐵梯= =)
目前頂樓快蓋完成了,附近的住戶來抗議
因為他們都是加蓋鋼筋水泥,所以屋頂是蓋平的
而因為預算的關係,我們是蓋磚頭加鐵皮屋頂
對方同一區的住戶(5戶,總共6戶),要求蓋成平頂的
如果當初買房的合約或契約沒有限制關於加蓋這方面的條約
(主委,還有另外旁邊一區的也都是沒意見)
那還需要跟對方妥協嗎?
畢竟都已經快蓋好了,總不能重新拆除又花錢蓋吧
麻煩可以解說一下關於這方面該注意的地方嗎?
如果對方提告的話,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