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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小仲介好直白

即使是窗戶沒關好的水痕你覺得不妥都可以退斡旋的~
買賣尚未成交之前~你隨時有權利中止斡旋並要求返還斡旋金的
其實房子給當區的業務賣還是比較好~外區的業務光是帶看房子連同事都沒意願了~只能給你冰著~
不過小弟有從南港內湖那邊那邊拿到的一些客戶名單~已經沒做仲介所以資料少一點~只有兩百多組
需要的話可以告訴我你房子的資料~我幫你配對看看~不過別期望太大就是
同時給幾家業務銷售~並要求他們回報並提供最新當區成交行情(有同社區最好)
還是強調一點~小弟沒做仲介了~
目前在建設公司做收購道路用地與公設保留地~土地重劃~都市更新的土地開發的工作~
如果介紹的客戶有幸成交的話~請大大家人也不需要付酬勞給我~幫我捐給慈善機關就好了~

HaHaSue wrote:
仲介這職業會被鄉民砲成這樣,不是沒理由的...(恕刪)

這是什麼理由?北市房地產消費糾紛 仲介占7成 內容寫到:
『台北市去年建物所有權移轉登記計共有8萬6402棟』,我們一棟算雙拼7樓高共14戶,總共就有1209628戶,用『發生房地產消費糾紛件數共計270件』來除等於0.00022,比你去餐廳吃到蟑螂的機會還小,要砲什麼?

吳馬克 wrote:
這是什麼理由?北市房...(恕刪)

台北市99年底人口數261萬8,772人, 除以1209628戶 = 每2.164人就有一戶所有權移轉登記!!??

板橋一介小仲介 wrote:
最近看到大家在批評仲介人員的文章~感受很多~很多人因為高房價而將仲介講得多麼不堪~我只有一個想法~你可以批評一個人的行為有錯~可是如果在合法的範圍內賺取他的薪水~有誰有資格去批評呢?大家也僅僅是"混口飯吃"罷了~有需要這樣嗎?要批評自己之前我覺得你也應該說一下自己有何豐功偉業可以這樣去批評人家的職業~

有人說 : 仲介沒拿出東西出來~何德何能來收取服務費?仲介提供一個平台讓大家可以知道哪邊有房子要賣~讓想買屋賣屋的有個地方可以去~買房子很累~賣房子也很累~仲介的存在讓屋主能夠有個地方可以提供資訊讓大家知道他的房子要賣~也讓買方能夠有個地方能夠知道想買房子要去哪裡問~各位大大~你賣房子的時候~不是所有的買方都能配合你的時間~你在上班的時候能夠請假回來帶人看房子嗎?你放假的時候想陪伴家人還是想要在來回的這樣接人家電話說要看房子跑來跑去呢?/////你想買房子的時候~是先到仲介公司喝個茶~請業務人員介紹一下適合你的房子比較舒服~或是四處看網路看路上紅紙~電話一個一個抄~也不見得你想看房子~屋主就有時間來幫你開門好呢?這是最基本仲介存在的原因 : 提供一個平台給大家有資訊可以輕鬆的知道買屋賣屋的資訊

很多人一生只有能力買一次房子~一次的交易可能是賭上一輩子的老本~大家都想買便宜~大家也都想賣高價~誰都不想吃虧~第一次買房子的人~我想~就算他上網問需要注意哪些事項~也摸不著頭緒他該注意哪些~甚至連他想要什麼都不見得知道~買賣房屋的糾紛很多~包括產權.屋況.凶宅.海砂.輻射......一樣米養百樣人~我們不會去騙人~不見得別人就不會來騙你~這些東西很多在仲介公司都幫你做第一層的過濾~請大家平心靜氣的想~你想要用你一輩子的積蓄買到一次罪受嗎?在未被告之的情況下~買到海砂屋~輻射屋~凶宅~甚至無法過戶的房子~屋主拿了你的頭期款落跑~你一定不願意是吧?屋主也是~如果你房子賣了~被過戶了~卻拿不到尾款~你願意嗎?很多人自以為很精明~卻總是吃虧~更何況第一次買屋賣屋的~如果沒有人告訴他應注意事項~你覺得他懂嗎?買屋是一件喜事~我想沒有人想要把錢拿出來後每天提心吊膽的是吧~萬一又真的倒楣遇上了~又該如何是好呢?

仲介之所以存在是有他的道理的~你可以批評某些從業人員素養不夠~甚至不夠資格從事這個行業~但是沒有人有資格去批評一個合法的職業~但是應該要求提升整體專業素養~甚至對仲介業的門檻提高我覺得都是合情合理~有專業的素養與態度~才能提供一個舒服的買賣交易環境給大家~搞七拈三的業者~主管單位應該從嚴控管~這才是大家想要的~

附帶一提~版上的大大們為了房價過高四處批評~話說回來~請回歸現實吧~謾罵不會讓你更有能力去得到你所想要的~覺得房價會跌的開開心心的去理財~規劃自己的資產~現在只能買一間~等你等到你所謂的腰斬再腰展你就可以買四間~覺得房價會漲的~也可以利用槓桿原理~利用房價會上漲的原理~從小而大~而不是買不起或者對自己的判斷沒有信心跑來宣導自己的觀念取暖~小的已經沒從事仲介~感謝某些版大愛戴~有需要幫助的小的可以跟你互相交流~說指教不敢~聞道有先後~術業有專攻罷了~希望某些大大不要再任意批評人家的職業~設身處地想一下~你的晚輩或是親朋好友~不就別從事仲介業~不然你就會覺得他人格有缺陷~我想並不是因為職業讓人的人格出現缺陷吧?

BY 直白的鄉巴佬一名


很多仲介沒有做到仲介該做的事,卻一直死要收4%+2%
如果在合法的範圍內賺取他的薪水是沒有人有資格去批評
但就是請拿出賺錢的專業知識,不然路上的仲介比7-11還多
stroke wrote:
我打去他們總公司客服專線 他們說加盟店無法可管業務個人


你點到一個重點...

很多人以為看到XX房屋的招牌,就以為你在這邊買房是受到XX
房屋這個品牌的保証的,之前有一棟樓蓋的超級高就是在講這件
事,賣方就是仲介,賣了間有問題的房子,接手的人不滿要申訴時
才發現,只有"直營店"總公司才管的到,加盟店他們是管不到的.
這點一般人大都不知道..
的確, 仲介很會演戲/做狀況.
假賣方/假買方/假租客.....
誠實為上策.

jim_raynor wrote:
通篇文章都不提"下狀...(恕刪)
雖然離開仲介業~不過我覺得真的入門門檻太低~導致一些牛鬼蛇神都有~
如果有民意代表要修法~未來仲介業要先考試~我想也是辦法之一
乾脆規定有經紀人執照的才能做房仲吧
那我就賺到了
我覺得這建議也不錯~只是很多人會抗議就是= =
大大說得太好了.雖然我不是房仲.
板上很多人說房仲有多陰險狡猾.但是我覺得各位直要秉持的不貪心.及投機取巧的觀念.及多做功課.就算房仲想騙你因該也很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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