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事真煩 wrote:家庭因素簽約不想賣,...(恕刪) 如果樓主不缺這點違約金就違約吧,如果手頭有點緊還是走完交易流程對您比較好,您的案子已進入交易程序,就算請御用大律師出頭,仲介與買方一樣可以主張自身權益,誰來打這場官司都穩輸的
房事真煩 wrote:家庭因素簽約不想賣,...(恕刪) 要不你就據實以告你房子的缺點,例如:會漏水,半夜會有怪聲音,....請買方寫下切結書,要嘛就不買,要嘛就日後有任何狀況,你概不負責,看可不可以唬弄過去
本票指的是銀行本票 還是 個人本票呀?銀行本票 可以兌現 應可視同現金 這樣契約應成立 會有違約的問題個人本票 尚未兌現 無法視同現金 這樣契約未成立 應無違約的問題若已經成立了 就照合約囉 少賠算運氣好若還沒有成立 應該連十萬都不用賠吧...以上個人認知...
房事真煩 wrote:家庭因素簽約不想賣,有履約保證帳戶...(恕刪) 想問一下有簽履約保證之後卻不履約那這保證還能保證什麼呢?一般買房給了錢房子有什麼隱藏的問題還不知道得很多就是怕錢付了什麼都拿不到現在一聽到你不賣,那買方心情的感受是如何呢?保險公司說保戶詐領保險金,但只要打官司輸了,不但官司的錢要付錢還是得賠先想想你的蠃面有多少吧
還是乖乖賣了吧 !!不賣..第 一 要賠給買方 違約金...這簽約契約有載明第二 仲介也會和您要求 賠償...不過仲介這 可以談 .有簽名 蓋章的 不是兒戲...如果你是買方 , 你會因為 賣方和你說 家庭因素 ,就乖乖放過他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