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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擊投資客,聯署要求金管會,取消銀行房貸寬限期

寬限期跟之前的現金卡一樣

根本忘了實際自己負債是多少

跟銀行借個幾百萬上千萬,前兩年一個月還不到1萬

還是取消的好~免得很多人兩年後法拍一堆更可憐
幹嘛那麼麻煩!直接留言給馬總統請他下令.建商把新房子全部都無條件過戶給各位不是更好?而且一定要又大又美的新房子.不能是中古屋~因為大家看不上
+1 贊成廢除寬限期
對自住客沒什麼幫助,但是大大降低投機客的成本
現在還不出本利的人, 三年後就還得出來?


贊成取消寬限期 +1
這是專為投資客開的後門..

Dr.Evil wrote:
寬限期這種東西,很明顯就是幫助投機炒作的金融工具

因為有寬限期,投客才可以用高槓桿炒房


支持 +1

會反對取消寬限期的只有兩種人
1. 投資客
2. 買超出自己能力的房子的人

建議樓子可以在facebook上串連。這個力量比較大!

cyclebucks wrote:
我住屏東..去年(2010年)八月我好不容易已經議好價格(690萬)要下訂了..因內部設施有疑慮..跟建商繼續喬一些細節...可是一拖到2月份..居然有其他的"阿舍"買走了..價格多少..770萬..
靠..連屏東都漲成這樣.馬英九政府的官員.你敢繼續以房價只有北部區域在不合理飆漲的理由縮手打房的力道嗎?..真的...真的是全台房價都在亂飆漲..


不是我在講,不要隨便舉例子...

我是高雄人,我老家在高雄市郊區到市中心20分鐘車程(我開很慢),
這邊的老公寓25~30坪吧,一百萬不用,
十年的大樓2x坪大概一百多萬,買兩間打通50坪也才300左右。
最近親戚才買在重劃區全新大樓,到市區十分鐘,25坪兩百多萬。
我家的十多年透天四樓總樓面快一百坪,現在三百萬吧。

老實說在南部買到六七百,已經是很棒的了,你講的好像每間都這樣子....
南部這邊就是新房子價格高,之後就隨著屋子老化價格慢慢變低,除非地點特好。
年輕人在郊區一百多萬重劃區兩百多就可以買2x坪大樓,
其實是可以接受的價位吧....?

反對+1
因為寬限期還是可以還本金
寬限期給不給只要針對人頭戶,或者是異常買賣的處理就好了

比如前面也有人提到非自用不給
這樣不是比較中肯的作法嗎?
贊成取消限期的,我個人認為是因為不了解寬限期的用法,只是一味的想要減少投資客籌碼罷了

對於自住而言,寬限期提供了更靈活的資金用途,幫助人可以提早選擇,擺脫租金惡夢(if 利息支出低於租金支出),如果真要累積到自住款夠,那些時間成本是存在的,不是免費


當然我也贊成對於投資客是不該給寬限期,甚至貸款成數要限縮,以減少炒作


總之


寬限期對於年輕人是有幫助的,不要因噎廢食,買過房的就知道我再講什麼....
+1
跟本就是一個怪現象
寬限期很詭異
政府要幫助買不起的人 還不如有條件的讓某部份的人
可以低頭期款買房
例如 首購 年收入不到80萬 房屋不到500萬的情況
我不大贊成取消寬限期,我想贊成取消的,對銀行的作業可能不是很熟悉
取消寬限期對投資客而言,我覺得是預期效果大於實質效果

因為銀行貸款有短、中、長期,一般寬限期是用在中、長期,像房貸這類的貸款
而短期貸款則是每月付息、到期還本
簡單的說就是每個月只付利息,一年後到期再還本金
不還本金的話,一般是到期續展
也就是再延一年的意思

所以就算沒有寬限期
長期配合的投資客跟銀行
還是可以用短期貸款的方式
繼續只付利息
反而是要自住的人被限制住了

所以我比較贊成夫妻合計第2間房不可使用寬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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