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縮短貧富差距VS.打擊房市投機
特種銷售稅的課徵,不論盈虧,通常都是以達成特定政策效果為主要目的。一般先進國家最常見的課稅種類包括,為反映汙染成本而課徵的環境稅;為反映道路使用受益而課徵的道路稅;為反映菸酒消費醫療成本而課徵的菸酒稅;或為抑制高價奢侈消費行為而課徵的奢侈稅等。由於這些課稅都屬於間接稅性質,稅負轉嫁的結果與程度難測,故甚少用於解決所得重分配的問題,大多只用於合理反映社會外部成本或以價制量、寓禁於徵的目的。所得重分配的功能,應該是以直接稅,尤其是所得稅的加重課徵為主要手段,例如針對某些特殊的利得課徵「暴利稅」。換言之,為了平抑貧富差距,政府研提的租稅改革重點應該是放在直接稅而非間接稅上,才係正辦。財政部若真的想要解決所得分配問題,就不應逃避針對我國資本利得課稅的缺失做出根本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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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房屋是買來住的,不是買來炒的」。
控管房市,不少亞洲國家以租稅手段防止炒作,
如:新加坡購屋三年內轉售,要額外課徵最高百分之三的印花稅。
香港對港幣二千萬以上的房屋,印花稅從百分之三點七五提高到四點二五。
如果在中國大陸炒房,視同營業行為,要課全額營業稅,年限從二年延長到五年。
低利40年貸款 這叫做,提供融資給財團建商
或許,房價不想跌的,不單單只有財團,應該是整體有房子的人.........
轉個裡面的內容:
"如果要興建在你家旁邊,未來可能擔心外籍看護充斥、救護車整夜進出,你會同意嗎?
房屋占家庭資產高達八九成,你會同意自己辛苦賺的血汗錢受到損失嗎?"
infinity188 wrote:
購屋三年內轉售,要額外課徵最高百分之三的印花稅...(恕刪)
我認為這才是正解 ....... 市場機制會決定房價
多次交易的投資客就多繳一些稅, 政府充實稅收, 把這些錢用來建設都市聯外道路/捷運/高鐵等等
等上下班交通時間變成合理範圍內, 就不會人人去擠台北市.......自然房價就不會再漲了
ps: 如果住中壢每天可以7:50出門, 8:30到忠孝東路 or 內湖上班.......妳為何要買貴五倍的台北市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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