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ron wrote:
這樣清楚了嗎
"過去三十年"在"台北市"買房的
現在看來都是賺錢的
未來三十年歷史會重演嗎?
二度經濟奇蹟?
大大是要投資
還是要自住
要自住又要考慮投資
難怪很多人連一間自住的都買不到...
本末倒置顧此失彼
要投資
就想辦法買便宜的有發展空間的
自己喜不喜歡不重要
短期內可能沒有生活機能
可能開發還要一段時間
但可能會有增值空間
要自住
就要挑自己喜歡的
買得起的
符合需求的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很多人房子買了好幾十年享受增值好幾倍的好處
大部分都是自己住
順便增值的
很多投資客買的房子
自己都不想去住
??
daKKK wrote:
你買了一棟新的房子 前面新新的狀態20年租人
等房子被住舊了 自己再回來住...
如果是這樣 我比較想用便宜的錢去租新新的房子
你一生有幾年 ? 買一棟房子一半時間給別人住 你覺得很滑算?
但包租公包租婆就是這樣累積來的…
第一間房子自己家人住,辛苦打拼付完二十年貸款+一定的積蓄,小孩成年、開始工作後買第二間,第一間的租金和小孩的收入繳第二間的房貸(孩子結婚的話可以把第一間收回來用)
第二間房貸應該10來年可以繳清,再湊頭期款來個第三間,第三間的貸款大概就可以完全靠第一間、第二間的房租來承擔了,注意這一路下來每次換屋自己都是住新的房子喔
只需要兩代就可以累積財力資本…第三代長大有三間房子可以支配

當然這是第一、第二代的努力換來的(其實累的就第一代,第二代只要守成…),而且只要不去選那種一大片新房子的區域(現在的新莊、三峽、竹北),房子是很容易租出去的,又不容易大起大落
新房子給人住那完全是賺錢投資考量,不是一般民眾需要去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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