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g0725 wrote:
a. 不動產交易價格...(恕刪)
凡事以自由為考量
開放槍支擁有自由 社會治安這麼亂 我有錢是歹徒眼中的肥羊 需要買槍防身
繳稅隨個人自由意志 愛繳多少就繳多少 不應該以收入越多的人繳越多的所得稅金
賺得多是我認真打拼工作的報酬 錢賺得少的人是因為他不認真
怎麼反而認真工作的我 要受罰似的繳越多錢給政府
油電經營自由化 有錢人都可以自由買進油的數量
再聯合壟斷漲價 嫌貴的就不要來買
麵粉大米小麥 比照辦理
取消薪資最低下限 我是老闆 愛給員工多少薪資應該是我的自由 我也有成本考量
嫌我給的少就不要來我這工作 要來的人可都是搶著排隊
沒有約束的自由 最後的結果就是毀滅
所以才會有法律條文限制我們不可做哪些事
而公權力的功能與作用 就是要當非有錢人的後盾 讓有錢人與非有錢人之間 取得平衡
不是錢比較多的人 就可以滿把抓
有錢人所掌握到的權力一定比較多 放任不管的話 就是回到古代封建制度 有錢人說了算
佃農每年要繳多少租給莊主 是隨莊主高興 繳不起就去別的地方
我相信要有限縮政策的話一定會遇到很大的阻礙 但是這個阻礙會是來自財團建商而非廣大民眾
就像是最近的新聞 不動產時價登記
因為建商"代表一般民眾"向行政院反映民情後 行政院大概也要讓這項政策胎死腹中了
公權力偏向財團 就是一般民眾悲劇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