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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說先使用寬限期再一口氣還本金的方式比較好,真的嗎?

個人以為~~
要貸款前先確定自己的常態或固定淨收入足以支付每月應繳的本息和~~
之後再依當時況自行決定何種繳費方式對自己最有利~~

不然無論採用何種繳款方式~最終都要償還本金~~
到時候要是淨收入不足以支付~~
那就.........

小弟的某前同事在4年前(98年)拿著爸媽的退休金當頭款~~
硬是買了一戶房子~~
每個月的淨收入只能勉強支付利息~~
但是他認為隨著景氣復甦~升職加薪絕對有他的份~~
也的確如他的估算~但是增加的收入卻隨著不自覺生活品質的提升而抵銷掉~~
淨收入依舊只能勉強支付利息~在前年還因為升息而轉貸~~
今年初他被公司資遣~沒有收入~不論轉貸或延長寬限期都是坐吃山空~~
目前靠失業救濟金~資遣費和之前存下來的一點點積蓄在支撐著~~
而所找的幾份工作~起薪都很不理想~~
就算隨便先有工作~入不敷出繳不起貸款也是遲早的~~

這四年來~房價有沒有漲??當然有~~
但由於幾個因素迫使他不敢賣房子~~
他住的那個社區目前有近20戶要賣~~
再者以他家族成員數量在賣屋後改租屋所需的租金他一樣很難負擔~~
現在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
樓上所言確是真實狀況
但問題並不在於他選了何種方案 而是方案應有的配套跟紀律沒有貫徹
簡單講就是意志力不足 這才是失敗的關鍵所在

單講因為社區有20戶要賣 所以不敢賣
原因為何? 是因為不想放棄超額利潤
就算社區0戶要賣 也都有數不盡的外圍同時競爭

所以 無論哪種選擇 都要確認自己能否貫徹初衷 不然都是枉然
這樣應該儘快賣屋
改租較為便宜的房屋或者暫時借住親戚家或採取合租方式來節省支出

看看有沒有朋友可以幫他分析或拿定主意
不然就下定決心直接找仲介
自制力夠強的是可以使用寬限期的
寬限期的好處很多
但如果像上面的例子一樣
手上多了錢會不知不覺得花掉
其實就建議強迫式還款本利攤還
沒有什麼方法一定好和不好
在於使用工具的人如何運用
Lamuria wrote:
上週末去看房子,跟房...(恕刪)

如果, 你用錢賺錢的能力大過利息, 那使用寬限期對你有好處, 但如果你是這種人, 我相信你不會上來問這種問題. 還是乖乖還本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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