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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信義房屋買賣房屋簽約解約經驗分享(從樓下有廟進駐到房屋傾斜問題)

dennis1137 wrote:
能說什麼呢??賣方仲...(恕刪)


這整件事樓主您又沒有錯,屋主憑什麼要您賠他72k...

找仲介評估要賠多少,他們只會推卸責任,到頭來還是叫您賠錢了事

屋主要賣屋沒賣成,但是不是您蓄意不買,是該物件與原始(當初簽約購買)時的條件不符,要買方賠償賣方72k,這真的蠻誇張的...

但是您要掌握一個原則,找專業律師評估狀況,發存證信函保全款項。找律師諮商一下,順便寫存證信函,通常兩三千內就可以解決。很多仲介都會虎爛說律師諮商費會貴死人,但是那都是騙人的,先找律師事務所打聽好價碼就可以去了,律師會想辦法幫您保全你付出的款項。

說到底,您只要做好"可能"會上法院的心理準備,就不用怕了...
很多人都會跟你說上法院會怎樣怎樣,那是利用人性弱點來嚇人的...沒做錯事怕甚麼怕,對吧?!

朝"無條件解約"談,房子又還沒過到你名下,他繼續賣他的,你繼續找其他房子,大家各走各的...

如果仲介態度太爛,就順便找消保會,讓他們全公司出名吧...

不用怕...真的...
加油啦~~~~




dennis1137 wrote:
所謂從快樂掉到谷底應...(恕刪)



公布仲介公司吧~
ar3a wrote:
請問一下一樓有自家廟的問題是什麼?

有除了吵鬧或者出入份子複雜之外的問題嗎?

我對習俗不太懂,是跟習俗有關的問題嗎?...(恕刪)



還有阿,

像是煙的味道,

燒金紙的味道,

有晾衣服的話不就都吸在衣服上了??
找律師吧

然後公布公司

您不喜歡有私人壇在住家附近

若您真的買下去

我想您老早會被自己氣死當初為何不堅持

就算喜歡看廟會熱鬧...喜歡民俗活動的人

我想也不太願意自己家樓下就是私人壇

打聽一下, 真是 神明指示 才遷回?


就算解約有困難

至少要以瑕疪為由,減少價金
nengr wrote:
找律師吧然後公布公司...(恕刪)


不可諱言
情理法上 我站不住法 契約上並沒有規定這些
找律師我不知要怎麼問
仲介都說他們法務部就是分析要賠
剛剛房仲也問這間堂問的很清楚
現在神明要正式問神 要等過完年
金爐到時要用水泥封住固定
一年請客二次
其他問神大多是上午十點多到晚上九點左右
說不吵是騙人的
房仲在二十三點左右也回我了
他們公司要求賠償十五萬 而且是他們高層決議
也就是要賠二十二點二萬
當然我不得不說是卡在貸款方面
錢也不是 這麼好賺
房仲的賠款是壓死我這隻驢子的最後一根稻草
我後悔怎麼我自己不一家一家去問
我後悔一樓一直關著但是仲介和我也都聽到屋主說一樓是二夫妻平常都不住這 但沒去打聽個清楚(不要忘了二樓有說一樓前一陣子有知會他們)
我後悔我太信任仲介(因為我在和他交談有強調不要廟宇)也在交易調查過程中有一再請他們去查訪
那我要請房仲做什麼??交易買賣價? 說真的沒有便宜到那裡 ? 銀行後來是我比價找出來(這方面代書功勞大多了因為代書先傳真給我一份 list 我才能去比)~
至於銀行也很利害的幫我找到2000億優惠房貸 但這也不算是仲介的功勞
至於仲介名字
也不怕說
我覺得他們信義在何處
就是這樣了~~
ar3a wrote:
請問一下一樓有自家廟的問題是什麼?

有除了吵鬧或者出入份子複雜之外的問題嗎?

我對習俗不太懂,是跟習俗有關的問題嗎?...(恕刪)


廟是"嫌惡'設施,
就算是沒有廟會好了,光是那些整天點香火、燒香、燒金紙就會把整個大樓燻黃變黑,髒亂的根源
感覺很糟糕,新房子白色牆壁都被燻黃又油膩(感覺如屎一般)....因為是過來人,我們已經受不了搬走了!
dennis1137 wrote:
不可諱言情理法上 我...(恕刪)


是信義房屋麻

找壹周刊給他五個劣劣劣劣劣
dennis1137 wrote:
不可諱言情理法上 我...(恕刪)
我後悔我太信任仲介(因為我在和他交談有強調不要廟宇)也在交易調查過程中有一再請他們去查訪...


這裡有重點了,D兄有和房仲聲明過"不要廟宇",但是在交屋前出現這種狀況,房仲業者必需要好好處理這件事

還要您賠15萬,這真的是有誇張到一個極致,這麼糟糕的服務,讓消費者買到不是心目中理想的房子,還敢跟消費者索賠,這件事鬧大上法院,正好讓大家知道這種惡劣的行徑...

所以目前您的目標有兩個,一個是針對屋主,一個是針對房仲業者

1.屋主的部分是因為該物件出現瑕疵,所以買方請求解除合約

2.房仲業者的部分因為善盡其調查職責,也未告知物件瑕疵(銀行告知),導致買方權益受損,加上房仲要求買方賠償15萬,這部分可以算是不合理的要脅

沒錯,買賣不成仁義在,但是在台灣的房仲業看來,常常會有這些莫名其妙的事發生...今天這種事,沒有人會繼續買下這個物件,解除合約是一個方法,另外,就是前面網友說"減少價金"的部分。因為房子買下來就是要長住的,如果要繼續住下去,可以估出一個數值(屋主都開72k房仲開150k,所以就勇敢說個數字),大家來談,可以就算,不行就拉倒。

的確,前是每個人辛辛苦苦賺來,發生這種事,消費者是非常弱勢的,但是雖然處於弱勢,還是要勇敢捍衛自己的權益!!

樓主加油!!!!!
dennis1137 wrote:
情理法上 我站不住法 契約上並沒有規定這些
找律師我不知要怎麼問
仲介都說他們法務部就是分析要賠...(恕刪)


法務都是這樣講的,尤其很喜歡亂解釋一些案例來打擊消費者的信心

無論如何,找專業律師諮商是保障您的最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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