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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後買房子可以不用買公設了

至少那30%的公設用在那邊了要標示一下
每一項公設佔總評數幾%也要標一下吧
有時候連銷售員都不知道這些比例 很扯!
qqmain wrote:
答案很明顯

公設住戶不出錢

難道要建商蓋來送你??...(恕刪)


大陸好像就是這樣吧(建商蓋來送你),如果有算,應該很多都超過40%了!小區內還有商店、學校!
公設及環境做得好,房價自然不就提高了嗎?

臺灣公設和車位常常被亂灌水一通!
還有人為監委叫好
如果您看過監委出巡的排場 您就知道他們和您的差別了
如果您指望他們 那您等著窮一輩子

說點實在的 先想一下 您賣房子時拿啥計價 不就權狀
先不講車位 權狀應該只有一張吧 上面記載了什麼
您就知道監委已經離我們很遠了

區分所有權登記和買賣 本來就記載了 但是不能分割買賣
這監委連實務和共同共有的概念都沒有 您就知道官字兩個口 官啊!!!!!!

所以建商是按照政府的建管法令在走
但有問題的是二次施工和銷售方法
這些本來就不合法 但大家心知肚明

如果一張權狀 室內賣的價格 雨遮的價格 陽台的價格 公共空間的價格
再加車位的價格 您認為代銷是更好騙人 還是價格更透明
以後可能有很多人PO文 FXXX 我室內 雨遮 陽台 車位都買便宜 但公共空間被騙了

官呀 出門有3000cc公務車 一個月淨賺19萬 上路有人開道 他那需要買房子 他說的門外話 您們也信
真的這樣搞 我看建商 代銷 仲介都笑死了 一個房子有五個可以騙 多好
不過我不知道監委是不是真不知?
ayi0226 wrote:
羊毛出在羊身上~你要...(恕刪)

虧?建商賺很大好不,呵
aliclin wrote:
以後買房價可能就是買...(恕刪)


歐洲許多已開發國家的房價計算方式 本來就是以實際室內可用坪數來計價的
非常贊同監委提的糾舉
可憐的台灣人 年平均收入比這些已開發國家低很多(約人家的1/3)
但是平均單價卻比人家貴
每天還得聽那些貪心的建商及不專業的仲介在鬼扯...什麼台灣房價的平均單價很便宜...
可憐的台灣老百姓承受如此大的房價壓力
其中炒房價的共犯...中華民國政府...要負很大的責任!!!
su400 wrote:
個人覺得監察院這個糾...(恕刪)


擔心雨遮、陽台、車位這些事是多餘的
這都是法規規定一定要有的
資訊明確還是最重要的事
不能因為下有對策就永遠無視問題
建蔽率管制下
也不會有建商把房子蓋滿以後
所有空地都是水泥PC打底
(這樣房子怎麼可能賣得掉...)
老話一句,不要讓企業有機會愚弄普羅大眾
我也從來都不認為這件事會影響購屋總價
不太樂見耶! 消基會甚麼時候有正面大贏過? 建商的力量恐怕比較大吧? 標題不用下太快, 定了再說!

另外, 我現在就跟前消基會的董事長住在同一個社區, 昨天還剛跟他開完會
下次遇到他問問這件事情看法, 不過他那戶公設也蠻高的就是了, 我的也不低......
平埔族大武「社」「頭」前所建立的漢人聚落,現定居台北裡面的湖!
今天去大賣場挑了一整車的東西,
店員說現在公司規定一整包計價,
不是一件件算價格,
旁邊還有客人在歡呼,
說這樣真是對消費者很好的制度。

我個人是比較喜歡每件東西都算得清清楚楚,
而不是一整包談價格,又不是買過年的幸運袋說。
綠奶茶奇異筆 wrote:
至少建商不會一天到晚...(恕刪)

說得好!!
其實不論實坪或虛坪,大家把遊戲規則訂得公平最重要
認為現在算法不公平的人就會想改,只要拿出合邏輯的理由,沒什麼不可以
要是真的叫沒車位的人也得負擔車道面積,則的確是有點說不過去
就算有一天要在社區的各個角落設收費亭,只要買房子的時候先講好,所有購屋者同意,也沒什麼不可以
畢竟長久以來都是建商在訂規則,大家可能都習慣了,也許換個新規則,也有一天會習慣
現在的社區不就有以點數計算公設使用次數的方式嗎?

另外對CATBOX大解釋一下,雙逃生梯是前兩年的新法規所定,可不是建商大發佛心來蓋的
jaaphu wrote:
不能因為下有對策就永遠無視問題
建蔽率管制下
也不會有建商把房子蓋滿以後
所有空地都是水泥PC打底
(這樣房子怎麼可能賣得掉...)

現在的建蔽率限制是「管上不管下」.......
也就是只管地面上建物/空地比例,至於地下室並不在限制範圍,
幾乎所有建案都是基地100%開挖,地下室做好之後再覆土植栽變成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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