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aleric wrote:
建築師要找哪家的 誰要來整合
難不成還要比一次圖 再發最低標 ??? ...(恕刪)
初期建築師費用多半不用錢,
大家權利義務談的成功最重要,
後面這些問題很容易解決!
過程資訊越透明對住戶越有利,
但是如果懶得動那就沒辦法了!
adjest wrote:
這種方式多出來的容積都歸住戶所有,建商只拿回這個建案所支出的費用(以更新後的房地折價抵付給建商)
比如更新後蓋到15樓,更新後價值是10億,建案共同負擔(此數額由台北市政府把關)為4億
razzle wrote:
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裡頭座的委員,很多就是大建設公司的老總
razzle wrote:
不要拿甚麼有三家不動產估價單位估算,所以很公正出來講
考張執照,接個案子,建設公司客戶要你寫多少你敢不乖乖寫
我家一坪地給我估130萬,附近都賣到200萬以上了(商一在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