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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設比飆高民眾怒 內政部次長花敬群:沒電梯上樓用飛的嗎

dancingra wrote:
兩間房子,房型相同,樓高相同,就對門.... 兩間都要賣,一間只有地上權,一間是房土一包賣,兩間的實坪單價都一樣,那就有意思了...... 這兩間算是「實坪價一樣,使用起來室內空間一樣,所以賣同價很合理」.... 呵呵...

不就我一直提點怕吃虧成天喊實坪制的人的事嗎?
買房重點在土地持分比,這個影響才大。
想一想,隔壁兩棟大樓要賣,一棟無獎勵容積,一棟有一堆獎勵容積加上容積移轉。
這兩棟束樓單價一樣(不管實坪計還是虛坪計),合埋嗎?
以目前台灣啊呆,是不會管這個的,只會成天喊實坪制。
01這邊還有人嗆我:土地又不能住人,管它持分多少
dancingra wrote:
也許你可以想一件事,某甲買了一處房屋,該建案連他共有 80 戶,這 80 戶住戶有大房型有小房型,這房子有些特別,二樓一律作公設,不管是什麼媽媽教室、交誼廳...。

有一天,很不幸地,來了一場大地震,房子震壞了,幸好都沒人傷亡,但房子肯定修不了,只得報廢。請了廠商來估價,拆除費要 400 萬,而拆出來的廢材有人願收,出價 220 萬收。大家都有共識要一起出拆除費,也決定按各戶土地持分之比例來出拆除費,同時,廢材出售所得之價金,大家也同意按各戶土地持分比例分享,此後素地一塊,80 人共有(持分大小不一),大家再看看有沒有機會找營造廠重建家園。

好,問題來了:
(1) 二樓公設的拆除費怎麼算? 80 個人一起出?還是找建商出?公設拆除費到底誰要出?
(2) 廢材出售價金, 公設擁有人(物主)有沒有權來分一份?公設的物主究竟是誰?
(3) 房子拆光後,已無基於此地之構造物,此地就一塊素地,請問這 80 個人的持分加一加會不會是 100%? 如果不是 100%,那是不是建商一物二賣,或者有部分持分被某人握住卻不知道是誰(公設?)

這些想完,我想公設究竟是誰的,就有點譜了。至於 80 戶的「實際居住者」,有些其實是承租的房客,請問房客要不要出拆除費?能不能分享廢材出售價金?我想這個釐清後,也就會知道買房(and/or 買地),付錢在什麼地方?究竟貴個什麼道理,也許會多點想法。

我在 448 樓舉了點例子,都是實坪計價,看起來坪單價也是一致,但權利內涵不一樣,會看的人就會看,不會看的人就只會成天計較什麼買賣價的問題。


寫了好多 給你拍拍手 不像某一位 只會回阿呆你不懂土地多重要 講的好像全世界只有他懂買賣房屋
問個問題
標示實坪單價為什麼就會有上述問題?
標示實坪單價會需要改房屋買賣合約?
標示實坪單價為什麼公設會不見?
標示實坪單價只需要賣房業者軟體修改就好 讓那些靠車位公設拉低單價的因素消失
所有人都知道總價不會變 就是不太懂為什麼要硬扯這麼多問題??
cml12345678 wrote:
150坪的房子可以住的人是50坪的3倍,你希望他們公設及管理費一樣多?


公設是可以坪價一樣嗎?
cat2dog wrote:
其實實坪制之後 單價不會變化太大
之後我覺得會是

實坪 N坪
單價 X萬
車位 xxx萬
公設 yyy萬

總價加起來一樣


實際運作上是絕對會有差別的。
高樓層方位好的物件A (例: 總坪數70坪),跟低樓層方位不好的物件B(總坪數70坪)。
35%公設的部分(24.5坪) 大家持份都一樣,但是A絕對是比B多付了好幾十萬在公設上。

換句話說,這多出來的部分,其實反映到的是主建物+附屬建物上。傻的。
ripyu.tw wrote:
標示實坪單價為什麼就會有上述問題?


同一建案,同一面向,相對門兩戶,一戶為 A ,一戶為 B,二位屋主掛賣,標示物件如下:

室內面積:25 坪
總價:A 戶喊 2000 萬,B 戶喊 1800 萬。
二者皆可享用公設。

請告訴我您還想要什麼資訊,可否就此決定就買 B 戶了?它 C/P 值很高呀!按題意,這兩戶已然是沒太多差別了,如果做不了決定,評判不了該買哪戶,請要求我補上資訊,謝謝。否則請告訴我,應買何戶為合理決策?

ripyu.tw wrote:
標示實坪單價會需要改房屋買賣合約?

合約對於所售出之物應有描述,而對於所贈之物亦應有描述。公設在過去慣例上是「售出之物」,在合約上定義是屬「共有物」,同時為構成總價之一部分。實坪標示暗示總價之構成僅「專有」一項(室內實坪數)而已,則公設是否成為贈品?是否有持分登記?若為贈予之物應否課稅,應詳實記載給買方知悉。若不為贈品,則表示未來公設之使用並非源自於擁有權,那麼公設使用權由何而來?是否為租賃而來?或無償授予?而公設之所有權又是誰所有,此公設之擁有者對公設有什麼樣的權利,合約應詳實描述。

白話說,我可以賣你一間房子,公設不計價也不登記到你名下,但持分仍記我名下。我可以免費借你用,用到你賣房子離開此處為止都行,那是我的慷慨。但這個公設你想改成其它用途(例如媽媽教室要改成祈禱室),那不行,要問過我,我同意才可以。

ripyu.tw wrote:
標示實坪單價為什麼公設會不見?

公設實體沒有不見,但對於公設的權利義務主張不一樣。如上例,如果今天公設是登記為全社區區權人共有,而所有區權人都同意把媽媽教室改成祈禱室,那就可以改。但若公設是記我名下(例如我是建商),那全社區區權人投票全數通過也不准改,我可以基於我的物權直接否定全部區權人的決定,因為那間媽媽教室是我的財產。

如果想要有 100% 的公設物權,那就看我想不想「送」或「賣」,講「送」那叫贈予,沒準受贈者要繳稅,講「賣」那就是公設坪大家來計價,看怎麼議。

回頭講,一般有個說法:露台坪較便宜。道理在哪?可以想一想.... 如果只看實坪,那露台可能加下去,可用空間大得很,但如果真的去細究露台的權利是怎麼定義(看合約、看權狀、看社區公約協議..... 等等等),怕不是一個實坪數字那麼簡單。
你知道花錢買的露台是誰的嗎?-591新聞 - 591房屋交易網

露臺加裝遮雨棚 管委會得先SAY YES
雖然「約定專用」是給特定所有權人使用,但可不是你想怎樣就怎樣,地政士提醒,「約定專用」區塊所有權因屬於全體住戶,若想在露臺加裝遮雨棚、花架等需要管委會同意。

即使管委會同意,但增建遮雨棚還是有是違建的疑慮....


權利這東西的價值,它不像實體,是看得到的,是要去細究才能理解權利的價值在哪。就講停車位一個 200 萬,或甚至 300 萬,這錢拿去租外面車位可能都能租 30~40 年了,有人就說不值那麼貴...... 真的不值嗎?有長年租過車位的人應該可以感受到這是差在哪。專屬車位(尤其是好出入的位子,少些 A 到的風險)、獨佔的權利、就算位子空著,別人也不可以來佔,以及若有人佔用,可以依法把對方趕走。

講實坪制的人不少,但我看也沒個統一的定義標準:
房價改實坪制計價,公設坪數可登記不計價

您說的算是實坪標示,這個很 OK,沒什麼好反對。但不能說 care 權利的人有什麼錯或硬凹,有些人就是很難理解一些價與值不相稱的說法,至少短時間要理解不容易。就好像有人不瞭解公設的價值不是單純它實不實用,更重要的是它也有持分(所有權)的價值混在其中,隨便就一句公設沒什麼用,或是口頭上說公設有其價值不反對,但計價上就是不想把它算進去,這是矛盾的。

實坪單價只是一種「專有至上論」角度的性價比測度方式,這個可以尊重,但它沒有了不起到要大家都接受這種價值論點。買車也一樣啊,有些人只看馬力,其它不看,但不能叫大家都認同只有馬力重要,有些人覺得主動安全比馬力要重要得多呢。

ripyu.tw wrote:
標示實坪單價只需要賣房業者軟體修改就好 讓那些靠車位公設拉低單價的因素消失
所有人都知道總價不會變 就是不太懂為什麼要硬扯這麼多問題??

改軟體很容易,就像內部政實價登錄上面,單坪價計算改成分母自選也是一樣容易,我也贊成。至於「靠車位公設拉低單價」,我反倒不會那麼想,我想的是:我花錢買到的「坪」本來就是異質的,專有的坪,共有共用的坪,共有專用的坪,從來用不到的坪(但有持分),對我來說它們本來就是單價各異,弄成一個簡單的「坪單價」(含公設)反而才是方便比較。
ripyu.tw wrote:
寫了好多 給你拍拍手 不像某一位 只會回阿呆你不懂土地多重要 講的好像全世界只有他懂買賣房屋
問個問題

其實講的是一樣的事情。但沒關係那一種說法大家聽得明白都達到目的了!

ripyu.tw wrote:標示實坪單價為什麼就會有上述問題?

沒有說實坪制就會有上述問題。可見你還是沒有看懂...

ripyu.tw wrote:標示實坪單價會需要改房屋買賣合約?

合約就是主建、附建、公設有多少坪,建物土地分開計價。

ripyu.tw wrote:標示實坪單價為什麼公設會不見?

人家只是再說明,公設要依主建比例持分(加起來100%)的必要性(有登記最好,沒登記也要有有效的法律規範)。沒說公設會不見!

ripyu.tw wrote:標示實坪單價只需要賣房業者軟體修改就好 讓那些靠車位公設拉低單價的因素消失
所有人都知道總價不會變 就是不太懂為什麼要硬扯這麼多問題??

所以你抱怨的只是單價太低,以後去市場買肉買菜,請店家用公斤計價,單價就會高一點。
若不改變公設登記,就要求建商售屋一律公佈虛坪制和實坪價單價就好了,你愛什麼制就制。有什好爭的?
現在買屋你就可以要求代銷算給你,代銷不給,就自己算,不會算,我都說免費算給你了。
到底再吵什麼?
若是公設不登記,那麼就會有我說的那三個問題要解決。
徐國勇所說,現在做不了就是做不了,也是卡在這些問題。不要回答不了,就說人家硬扯,那就是核心問題!
要跟世界接軌就要先國內舊制接軌!
至於我,說了n次了,實坪制、虛坪制對我都沒差,任何制我都接受!
但我買房,管你實坪制、虛坪制。都一定要仔細看主建、副建、土地持分和公設。
公設比太高,我要看高出的部份是多了什麼設施,合不合我的需求。
cat2dog wrote:
實坪 N坪
單價 X萬
車位 xxx萬
公設 yyy萬


不,要狠一點。
單價20萬,公設2000萬。
反正法規很清楚公設必買,這樣標把一堆蠢貨騙得爽歪歪

一堆討論實坪的信徒,相信沒多久又會鬧出這些鬼話(相信連笑話都不算)
1. 泡麵標價不含包裝和佐料
2. 罐頭標價不含通路成本
3. 汽車標價不含業務獎金
4. 高鐵票價不含清潔費...
Balason2001 wrote:
實際運作上是絕對會有...(恕刪)

運作上絕對沒有差別的
屋主踩價就是這麼硬

同一時間很多組買方要買
你還在吵公設為什麼比較貴時
屋主早和別人簽約成交了
Balason2001 wrote:
實際運作上是絕對會有差別的。
高樓層方位好的物件A (例: 總坪數70坪),跟低樓層方位不好的物件B(總坪數70坪)。
35%公設的部分(24.5坪) 大家持份都一樣,但是A絕對是比B多付了好幾十萬在公設上。

換句話說,這多出來的部分,其實反映到的是主建物+附屬建物上。傻的。
大錯特錯,高樓層很有可能會多付幾百萬在買公設....
惡魔的右手 wrote:
大錯特錯,高樓層很有可能會多付幾百萬在買公設...

不管幾十萬還是幾百萬,不要想高樓層要多付多少錢買相同的公設,而是多付的錢值不值得高樓層的享受。
沒人逼你買高樓層,覺得值得就買,覺得不值就買低樓層。最後就是市場決定價格。
一個建物,不同的用途空間造價本就不同,所謂的建物單價就是取平均值。
高樓層大家比較喜歡,價格就高一點,其單價就是 較高的總價/可售坪數
低樓層視野、採光、空氣稍差,價格就低一點, 其單價就是 較低的總價/可售坪數
這個可售坪數可以是不含公設的實坪也可以是含公設虛坪。結果總價是一樣的。
難道實坪制,公設不計價,就不會用較高的價格買到相同的公設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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